越南中央军事法院召集重新开庭审理芽庄机场案件上诉

越南中央军事法院召集重新开庭审理芽庄机场案件上诉

越南中央军事法院6月10日向律师和当事人发出了传票,参加对发生在庆和省芽庄市的福山集团股份公司“城市中心-商业-服务-金融-旅游区”项目中“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和“诈骗侵占财产”案件的上诉审理。

据通知,上诉庭将于2026年6月29日在河内首都军事法院开庭重审。

大约一个月前,即5月12日,中央军事法院已开庭审理上述案件的上诉。然而,在办理开庭手续后,审判委员会因多名律师申请延期而决定休庭,并通知于2026年6月10日重新开庭。

关于此案,2026年1月10日,第5军区军事法院一审判决9名被告罪名成立,如起诉书所述。

一审法院判决在案件中犯有“诈骗侵占财产”罪的三名被告均对一审刑事判决提出上诉。他们是阮文后(原福山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总经理,一审判处11年有期徒刑)、阮氏恒(原福山公司副总经理,后的亲姐姐,7年6个月有期徒刑)和陈友定(原南亚投资股份公司经理,8年6个月有期徒刑)。

此外,一审法院判决犯有“违反土地管理规定”罪的6名被告中也有2人对一审刑事判决提出上诉。他们是被告黄曰光(原国防部参谋机构作战局副局长)和阮维强(原空军军官学校校长,位于芽庄机场区域)。这两名被告均为原少将,一审均被判处2年6个月有期徒刑。

建议传唤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参加上诉庭

在中央军事法院重新开庭审理福山公司芽庄机场项目案件上诉之前,325名作为案件当事人的投资者已联名向党和国家最高领导层、多个中央机构、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军事法院递交请愿书。

上述325名投资者提出的诸多问题之一是建议上诉法院正确确定投资者和福山公司在上诉庭审中的诉讼参与资格。这些投资者拒绝作为上述诈骗案中的“受害人”,并要求上诉法院将其确定为“民事诉讼原告”或“有相关权利和义务的人”。

此外,这些投资者还建议中央军事法院传唤庆和省人民委员会参加上诉庭。他们认为,庆和省人民委员会是全程参与福山公司在芽庄机场地块形成、交地、项目实施的机关,同时也是作出收回土地、交地决定;批准规划;批准补偿、拆迁安置;允许项目实施;管理相关BT项目全过程;对解决案件后果以及上述投资者权益有直接关联和责任的机关。

请愿者认为,如果庆和省人民委员会不参加上诉庭,那么“案件的许多重要内容将无法对质和澄清;民事部分的解决有可能缺乏客观性和全面性;直接影响我们的合法权利和利益;有迹象表明缺少法律规定的诉讼参与人。”

(编译:张悦;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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