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谅山省:行人违规穿越国道引发交通事故被起诉

越南谅山省:行人违规穿越国道引发交通事故被起诉

谅山省人民检察院消息,谅山省第四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近日对犯罪嫌疑人T.Đ.N.(39岁,居住在谅山省蔡钦乡)进行了讯问,此案涉及一起性质特殊的事件。

具体而言,N.因违反公路交通参与规定被起诉。

调查显示,2025年9月27日18时40分许,在1号国道经过蔡钦乡路段Km76+400处,N.步行横穿马路,与L.T.H.(41岁,居住在谅山省新城乡)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当时H.正沿谅山-河内方向行驶。

事故导致H.身体受伤达65%,N.受伤达70%。摩托车也受损,损失约400万越南盾。

谅山省人民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T.Đ.N.为行人,虽然参与交通但违反了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规定,并造成严重后果。

调查机关还认定,N.在无信号灯、人行横道、天桥或地下通道的路段横穿马路,且横穿时未发出警示信号,违反了2024年《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讯问过程中,检察官严格监督诉讼程序,同时查清事件原因、经过及相关情节,确保案件依法处理。

人民检察院建议交通参与者,包括行人,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秩序与安全规定。

任何违法行为若造成严重后果,都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此举旨在提高民众守法意识,预防交通事故,保障交通秩序与安全。

与此同时,公安部建议行人应在规定地点横穿马路,仔细观察通行车辆,不要突然横穿或在视线盲区穿越。夜间出行时,民众应穿着易于识别的服装以确保安全。

而车辆驾驶人在经过居民区、学校、交叉口时应减速,集中注意力观察,主动应对突发情况,以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编译:Eric;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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