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法律必须明确、稳定、可行、透明、易于执行

6月11日下午,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主持召开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工作总结会议。

苏林在会上发表总结讲话时强调,回顾各任期的工作历程,有理由肯定指导委员会已圆满完成党赋予的重任。但除了取得的成果外,必须严肃认识到司法改革仍有一些方面未能充分满足实践要求和人民期望。

苏林表示,根据政治局的主张,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将在新机制下得到健全和重组,与中央完善体制和执行法律指导委员会合并。

苏林指出,结束旧模式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并不意味着结束司法改革任务。相反,这是向更广阔视野、更高要求、更同步方式和更明确责任的领导、指导新模式转变。

苏林明确指出:“实践表明,司法改革不能脱离完善体制和组织执行法律。如果法律仍重叠、不明确、缺乏可行性,司法活动将难以有效维护公正。如果组织执行法律不严格、行政管理不透明、公共责任不明确,争端、投诉、违规行为将涌向司法。如果司法改革缓慢、缺乏廉洁、缺乏专业,即使法律正确,也难以真正融入生活。”

他强调,新思维必须将司法改革置于统一的法治进程中。同时,新阶段的司法改革不仅是改革司法机构,还要提升法治国家的运行能力。不仅要处理案件,还要维护公正和创造信任;不仅要完成业务指标,还要服务人民、服务发展、通过法律和公正保护国家的未来。

推动电子卷宗、电子证据、公开判决

关于未来重点任务,苏林要求继续深刻贯彻党关于司法改革和建设法治国家的观点。不能因指导委员会组织模式改变而放慢、减轻或中断司法改革任务。

苏林指出,要继续提高完善体制、组织执行法律和司法机构运作的质量。据此,法律必须明确、稳定、可行、透明、易于执行、易于检查、易于监督。调查必须以客观、科学、电子和数据证据为基础。公诉和检察必须严密、客观。审判必须确保独立,只服从法律,提高判决的说服力。执行判决应被视为决定公正实际效力的关键环节。严格控制司法权力,预防和打击司法活动中的消极现象,同时建设廉洁、有胆识、专业的司法干部队伍。

同时,完善预防、发现和处理非法干预行为的机制,控制利益冲突,透明分配案件、鉴定、估价、拍卖、执行判决。严肃处理跑关系、司法中介、篡改卷宗、利用职权、权力在司法活动中的滥用,推动电子卷宗、电子证据、公开判决,以数据管理案件并在司法机构与国家数据库之间实现数据互通。

借此机会,苏林向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阮文广、国会副主席阮克定、越南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阮辉进授予一等劳动勋章。向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主任黎庆海、司法部长黄青松、国会民愿与监督委员会主任黎氏娥授予二等劳动勋章。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向7名个人授予三等劳动勋章。

(编译:Cici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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