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提议对一氧化二氮和违禁添加剂进行身份验证和溯源

司法部刚刚公布了《食品安全法》(修订版)政策文件的评估结果,其中卫生部提交了报告,吸收并解释了公安部的多项建议。

需要严格控制有害添加剂

在对《食品安全法》(修订版)文件中的政策“严格控制可能被滥用、误用为有害物质的食品生产加工用物质”提出意见时,公安部认定该政策对治安秩序至关重要。

据公安部称,实际滥用一氧化二氮笑气)、毒品前体或以食品添加剂形式出现的违禁物质的情况非常复杂。

公安部建议补充特殊管理规定,对这些商品进行身份验证和溯源,并公布包括一氧化二氮和其他具有双重性质、有致瘾或致幻风险的物质在内的特殊管理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清单。

在此基础上,规定禁止向个人零售上述清单中的物质。仅允许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组织、法人和个体工商户之间进行买卖和交易。

购买单位必须具体说明其使用需求,并符合产品定额的生产规模,以防止大量采购后流向自由市场。

同时,进口和经营该清单中物质的单位必须定期报告客户名单和销售数量,并规定交易数据至少保存两年,以便在需要时追踪商品流向。

此外,法律需要明确规定,购买、使用原料和食品添加剂用于非公告目的或向不具备食品生产加工职能的对象出售的行为均属违法。

根据违法性质和程度,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将严格管理,防止滥用

据卫生部报告,过去一段时间内,所有进口食品检验机构均采用“常规检验”方式(仅检查每批进口食品的单证)对一氧化二氮食品添加剂产品进行检验。

此外,还有“减量检验”方式(仅随机检查一年内总进口批次的5%),并发放“食品符合进口要求确认结果通知”以办理通关手续。

尽管这种管理方式提供了一层必要的行政管控,但由于仅停留于单证检查,无法控制进口后的实际使用目的,尤其是针对一氧化二氮被滥用于非食品用途的风险。

这导致市场上商品流通管理存在空白,且难以发现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此外,对每批货物进行100%检查增加了管理成本和资源,但风险预防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卫生部评估认为,这种方式仍偏重于形式上的事前检查,未能满足基于风险管理和全链条控制的要求,特别是针对有滥用风险的物质。

在吸收公安部的意见后,卫生部表示将制定原料、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清单,这些物质在食品加工生产中可能被误用、滥用为有害物质,并符合现行法律和国际惯例。

该清单将根据各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定期更新。同时,将规定进口、生产和经营该清单中物质的单位须存储信息以便溯源,并规定检查和后续检查的频率。

规定各部委、地方在管理和控制可能被滥用的原料、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方面的协调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管理,以支持监督和违法处理工作。

一氧化二氮(化学名称:一氧化二氮)化学式为N₂O,是一种用于工业(太阳能电池板生产、焊接、切割技术、分析设备、发动机功率提升等)、食品加工生产(属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添加剂清单)的化学品,并正在研究用于牙科镇静和止痛。

然而,在一些地方,出现了以“笑气”形式买卖和使用一氧化二氮的情况,尤其是在酒吧、夜总会、卡拉OK厅、娱乐场所等。

滥用或误用一氧化二氮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尤其是年轻人,会导致神经兴奋、欣快和发笑;长期使用会导致头痛、疲劳、身体虚弱;高剂量使用可能导致幻觉等。

(编译:李程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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