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分权必须充分且高效

如果只交任务而不充分赋予条件,下级将难以执行,干部难以落实。若分权过强而缺乏检查监督,则容易产生权力执行风险,甚至导致违规,乃至不敢做、不敢实施。
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

授权必须与责任、财政、人力、数据及执行工具相结合。

从胡志明市来看,在推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一年后,该市在组织架构和分权实施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行政机构更加精简,减少了中间层级,增强了政府与民众、企业之间的直接联系;许多任务下放到基层,使乡级政府能够主动从源头处理事务。

然而,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挑战:一个超过1400万人口的超级都市承担着日益繁重的工作量,而资源尚未跟上实际需求。

更充分的分权,更主动的基层

在总结政治体系总体组织和两级地方政府模式运行一年的会议上,胡志明市委副书记文氏白玉表示,分权是本市从一开始就重点推进的内容之一。

在政府28项法令中下放的1065项任务基础上,胡志明市已发布多项分权和授权决定,涵盖各领域。本市已对各厅局和部门的900项任务以及市人民委员会和市主席的108项任务进行了分权和授权,交由乡级执行。这被视为治理思维的重大转变,旨在赋予基层更多权力,以便更快、更贴近实际地解决问题。

据胡志明市委领导评价,大部分分权、授权和权限划分的任务初步取得了积极成效。乡级在履行职能任务方面更加主动;事务处理时间缩短;服务民众和企业的质量得到提升。

这一成果有助于确认构建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的方向是正确的。这也是在胡志明市进入日益庞大的新发展阶段时,提高城市治理效率的重要前提。

然而,实际运行也显示市行政机构面临巨大压力。文氏白玉表示,中央向本市分权授权的任务、超过1400万的人口规模、广泛的管理范围以及大量的行政档案和公共服务需求,使得合并后任务执行压力骤增。压力最明显的领域是土地、建设、司法-户籍、投资、社会保障、教育和医疗。

与此同时,目前的编制定额仍按普通机制执行,未能充分反映一个人口规模和工作量都极为突出的特殊都市的特点。导致一些厅局和地方出现超负荷状况,尤其是在人口密集、城市化速度快或行政档案量大的区域。

同样,在乡级层面,尽管被赋予更多权限,但各地履职能力参差不齐。许多坊、乡人口规模巨大,但编制数量、物质条件和专业能力与所承担的工作量不相称。

人事与体制问题

据胡志明市委指出,一些地方仍迟迟未完善组织架构,未明确分配科室领导职务和工作岗位。许多地方缺乏经验丰富的干部、公务员和职员,尤其是在党建、信息技术、财务-会计、土地管理、建设-交通和医疗等重点领域。

在新形势下,对干部队伍的要求越来越高,需要更强的多任务能力和数字技能。然而,各地干部能力仍不均衡。工作量快速增长,而现行编制框架与人口规模、面积和地域性质不相适应,给公务执行带来巨大压力。

除了人事问题,体制和数据的障碍也被指出是需要尽早消除的瓶颈。据本市评估,大部分关于分权、授权和权限划分的规定具有可行性,为两级政府顺畅运行提供了法律框架。

但一些权限划分法令中的规定与现行《地方政府组织法》存在重叠迹象。

许多行政手续办理时限短,而执行程序复杂,影响按时处理和交付结果的可行性。同时,各系统间的专业数据尚未完全同步;机关间的数据共享在土地、建设、户籍、保险和投资等领域仍有限。

需要充分下放权限和资源

从地方角度,在与《年轻人报》交流时,林同省富水坊党委书记阮友通明确表示,在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近一年后,分权授权过程使乡级政府更加主动地处理事务。许多问题在基层得到即时解决,减少了像以前那样层层转报或等待多级意见的情况。

然而,阮友通认为,仍有一些领域只是交任务,却未充分下放权限和资源,导致基层在解决问题和招商引资方面未能充分发挥主动性。

其中,按规定,尽管乡级已被授权无偿划拨土地和出租土地(按年付租金),但投资者仍需在省级完成多项手续。这延长了项目筹备时间,降低了地方招商引资的主动性。基于此,他建议进一步加大适合规模项目的分权,以便基层主动处理事务。

此外,目前乡级有权颁发首次土地使用权证书,但土地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等手续仍由土地登记办公室负责。多一道中间环节导致手续办理时间延长,影响服务民众的效率。

又如教育领域,乡级人民委员会直接管理幼儿园、小学和初中,但未被授予教师招聘权。这造成一定困难。因此,将教师招聘权下放给乡级将有助于更主动地平衡人力资源,及时满足实际需求。

阮友通强调,当前要求不仅是任务下放,还需要充分下放权限和资源,包括人力、财政、薪酬待遇以及执行条件。当权力与责任不相称时,基层政府的运行效率难以达到预期。

来自实践的建议

基于一年的运行实践,胡志明市委副书记文氏白玉强调了完善两级政府模式机制的诸多建议。其中,本市建议政府党委领导和指导调整、修改第766号决定及相关行政审批改革评估规定,以更适应现行集中系统的实施实际。

对于党建和组织工作,本市建议中央组织部尽早指导在坊、乡、特区试点设立非国有企业基层党委,同时研究补充权限,根据直接上级党委的建议,试点将上级权力下放给基层党委。

胡志明市也建议尽快向政治局、书记处参谋,出台关于省级和乡级政治系统机关、组织、单位副职数量的具体规定。

不缺乏责任心,但“边做边忧”

海防市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阮氏越俄表示,通过地方实际监督发现,许多地方不缺乏责任心,但最大的困难是有些任务非常重大,而资源、人员和执行机制却不匹配。

此时,基层干部容易陷入“边做边忧”的状态,甚至产生害怕承担责任的心理。为使分权真正有效,阮氏越俄认为需要同时解决几个关键问题:

- 必须非常明确地划分中央与地方之间、各级政府之间的权限和责任。一件事应只交给一个主要责任方。如果规定重叠、授权不明确,干部将很难果断执行。

- 分权必须伴随相应的资源分配。不能加任务却不相应补充编制、预算、数字基础设施和管理数据。尤其是在当前两级地方政府模式下,乡级承担着巨大工作量,更需加强执行能力。

- 需要建立保护敢于思考、敢于为共同利益做事的干部的机制。事实上,有些干部想做事、想创新,但担心流程出错或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因此,在加强检查监督的同时,也需要有指导、支持和保护机制,以保护动机正确、符合公共利益的人。

此外,阮氏越俄还认为,检查监督工作也必须创新,转向陪伴、早期预警、从一开始预防违规,而不是只在后果发生时处理。如果能做到这一点,地方将不仅是“被授权”,而是真正“有能力行使权力”,从而提高治理效能和效率,更好地服务民众。

必须同步修改多部法律以落实分权

越南行政科学协会主席陈英俊博士认为,在实施两级政府模式时,乡、坊必须承担以前属于县级和乡级的多项任务,同时接收省级交办的工作。然而,目前的工作岗位清单尚未充分规定,导致“不清楚谁做什么”。

实际情况是基层压力很大。一个乡的科长有时需要决定以前县级4-5个专业科室的业务问题,并接受6-7个厅局部门的指导。当压力过大而专业不深、权限有限时,事务处理将陷入纯行政性,难以保证深层专业质量。

因此,需要进行一场关于分权的强烈思维改革。从现在开始,应彻底放弃“分级管理”,转而实施中央、省级和省级以下之间的“分权”。中央应只专注于体制、战略和宏观控制。省级事务交由省级决定,乡级事务交由乡级执行。

必须贯彻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指导的“地方事务由地方决定、地方执行、地方负责”观点。因此,需要研究同步修改《国会组织法》、《政府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及各专项法律,以落实这一点。

与此同时,需要从精简思维转向“合理精简”思维。并非组织越少越好,而是该组织必须设计得合理精简,满足实际需求。

(编译:Ivy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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