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乡级政府承担职责但权力不足’

在实施两级地方政府模式后,乡级政府必须直接处理大部分工作,但许多专家认为其权限和资源不足。

在《人民军队报》于6月25日举办的题为“回顾两级地方政府模式运行一年”的研讨会上,专家们认为目前最大的瓶颈是乡级政府的责任大幅增加,但权限和执行条件未能跟上。

据原党中央组织部基层司司长阮德河称,在取消县级并调整行政单位后,乡级成为直接执行、最接近民众的层级,处理大多数与民众生活以及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事务。然而,许多乡、坊现在辖区更广、人口更多、人口结构更多样化,必须同时管理农业、工业、商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艺村等多个领域,而此前县级的大部分任务已下放。

“尽管必须就项目进度、公共服务质量、土地档案或社会保障政策向民众作出说明,但乡级政府尚未拥有足够的数据、资源和工具来彻底处理”,阮德河说。

基层政府的压力更大,因为编制并未随工作量相应增加。目前约80%的乡级干部、公务员来自合并前的旧乡。除常规任务外,他们还须承担从县级转移来的超过80%的工作,而许多人尚未接受与新人要求相适应的充分专业培训。

海防市国会代表团副团长、博士阮氏越南俄表示,许多地方缺乏土地、建设、规划、财政、信息技术、数字化转型以及处理申诉控告等领域的专业干部。这些都是产生大量工作并直接影响服务民众质量的领域。

专家们认为,目前的权力下放还缺乏同步性。许多任务已交给乡级,但相应的决策权尚未移交;有些情况下的执行指导不明确,有些则缺乏数据、经费或人力来开展。结果,许多工作仍须请示上级或处理拖延,降低了新模式的效果。

基于这一现实,阮德河建议权力下放应同步设计,遵循任务与权力挂钩、权力与资源补充相结合的原则,同时加强权力控制和问责制。

他认为,涉及预算纪律、规划、公共财产或跨区域利益的领域仍应由省级决定。相反,直接关乎民众生活、需要快速处理且乡级有能力执行的工作,则应大胆下放或授权。

阮氏越南俄赞同这一观点,认为权力下放应基于执行能力、各地方条件、区域特性以及权力控制能力,而非统一适用。她还建议根据各地区的“治理难度”配置人员和资源;按岗位职责改革干部培训;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完善共享数据,并建立从省级到乡级的常态化业务支持机制。

(编译:Ivy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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