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就像秋菊打官司一样……”,音乐家江松在开始与《年轻人》的对话时笑道。
她提到中国导演张艺谋的经典电影《秋菊打官司》并非偶然。经过近5年追寻自己创作的歌曲《午梦》的版权官司,她想要的,就像那部著名电影中的秋菊一样,从来不仅仅是钱。
电影中,秋菊不接受用赔偿金了结此事。她追求的是一个道歉,是对她所捍卫的东西是正确的承认。
江松说,她长达5年的法律之旅也怀着同样的心态。她想要的从来不仅仅是赔偿金,而是一个确认正确著作权的裁决,并传递一个信息:创作者的权益必须得到尊重。
“近5年后,法院终于确认了我的著作权”
* 审判庭宣判后,你的第一感觉是什么?这更像是一个刚打赢官司的人的感觉,还是一位音乐家多年来找回对自己著作权正确认可的感觉?
- 音乐家江松:宣判后,我感到如释重负,因为将近5年的诉讼,法院的裁决正确认可了我的著作权。也就是说,我起诉是对的,我追求正义和真相是符合法律的。我非常珍视法院的认可。
* 最初你曾索赔10亿越南盾,但后来决定撤回这一要求。为什么做出这个选择?
我决定撤回赔偿要求,因为上法庭需要有文件证明物质和精神损失。物质方面,频道刚建立,还没有损失,但他们多年来一直在使用,如果要追查数据会非常困难且费力。精神损失方面,我压力很大、紧张、焦虑,但没有去医院拿医生证明。所以我和律师商量撤回赔偿要求以加快案件进程。
* 是否从一开始,你追求的就不是物质价值,而是确立正确的权利主体和对创造性劳动的尊重?
我追求这个案子从来不看中物质价值。即使赢了拿到10亿盾,也不是一笔能弥补我精神损失的大钱。我希望BH媒体认识到它对我以及其他许多音乐家的错误行为。这是尊严和价值,是我在长达5年的诉讼过程中放在首位的。

* 花5年打一场民事诉讼,是什么让你决定不放弃?有没有想过自己会败诉或放弃?
让我不放弃的是因为我坚信我是对的,我了解我的著作权和相关权利。没有人能扭曲事实!如果法院因为认识不足判我败诉,我也会继续上诉直到找到正义为止。放弃?我从未想过!因为我知道我在与一个强大的对手作战,我必须全力以赴!
“著作权必须被置于最高位置”
* 在法庭上,你曾表达希望判决能成为先例。这个先例对音乐家、创作者以及数字环境中使用作品的主体有何意义?
这个先例对音乐家和创作者非常有意义。那就是在平台上进行任何买卖、商业活动之前,都必须获得作者或作品所有人的同意。这是强制性的!著作权被置于最高位置,每个人都必须尊重并遵守。
* 不少人认为作品一旦出现在互联网上就可以“随意”使用。你认为目前更值得担忧的是侵权行为还是社会对著作权认识的不足?要改变这一点需要从何入手?
目前,与版权相关的规定正在变得非常严格,所以我希望那种“随意使用”的想法不再存在。有些人故意侵权牟利,因为他们知道很多人不懂法。也有些人是天真无知而侵权。要改变,我们必须大力宣传,像《午梦》这样的案子会让人们更了解YouTube规则和越南法律。如果权益受到侵犯,无论是艺术家还是任何人,都要坚决要回自己的“精神之子”。
* 宣判后,如果你只能给年轻创作者一个信息,给企业和内容平台一个信息,你会说什么?你希望这个案子如何帮助在越南的创作生活中形成尊重版权的文化?
对于年轻创作者,我相信他们聪明、有见识,能避免版权麻烦。如果遇到麻烦,立即投诉,坚决要回自己的“精神之子”。对于企业和内容平台,我希望他们能帮助艺术家更成功、更接近公众、赚更多钱,但要合法。做什么都必须征得作者同意。我们共同尊重法律才能发展。
我希望我近5年的诉讼之旅能帮助更多人正确理解著作权,使数字环境中的作品使用越来越透明,尊重创作者。对我来说,这才是这个判决之后最有意义的事。
“午梦”案近5年历程
事件的起源是一份YouTube版权通知。2021年,音乐家江松开设个人YouTube频道保存和介绍自己的作品。但在上传歌曲《午梦》时,她意外收到了与BH媒体相关的版权确认通知。最初,女音乐家索赔10亿越南盾,但随后撤回赔偿要求,以集中澄清著作权问题并加快案件处理。近5年后,法院判决接受江松关于著作权的起诉请求,确认女音乐家对作品的合法权利。6月26日的判决中,初审法院责令BH媒体在三家报纸上公开道歉:《年轻人》、《法律报》和《青年报》。
(编译:张悦;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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