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广义省收回合并后416名不符合条件的干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的补助款

越南广义省收回合并后416名不符合条件的干部、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的补助款

6月26日,广义省内务厅厅长谢功勇表示,已向省委组织部、各厅局及省人民委员会下属单位发出公文,要求核查并报告必须根据(原)昆嵩省人民议会第23/2025号决议退还补助款的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劳动者名单。

“按照该决议发放补助并无错误。但明确规定,这项政策仅适用于从(原)昆嵩省到广义省省会(合并后)工作满12个月的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劳动者。”谢功勇解释道。

截至目前,内务厅已确定1630人中有416人属于须退还已领补助款的对象。

内务厅要求各机关单位继续核查该名单,补充完整的退还原因信息,并及时更新已缴入国库的款项变化情况。

对于其余1214人,内务厅建议各单位继续检查确认是否还有不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情况。

若属于须退还范畴,各单位须注明原因并按模板更新;若仍符合继续享受政策的条件,也须予以确认以便管理。

内务厅的文件还强调了各单位负责人在核查和报告中的责任。

单位负责人须对须退还补助款名单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若存在不符合条件但未被列入追缴名单的干部,相关单位将被追究责任。

在核查的同时,内务厅要求各机关单位迅速收回已发放的款项并缴还国家财政。

(原)昆嵩省人民议会第23号决议

2025年6月24日,(原)昆嵩省人民议会颁布第23/2025/NQ-HĐND号决议,规定对合并后到广义省政治行政中心工作的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劳动者的扶持政策。

根据该决议,符合条件的每名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劳动者一次性获得2500万越南盾的安置费,用于在新工作地稳定生活和工作。

对于公立事业单位的劳动者,最高补助为每人2500万越南盾,由单位负责人决定。

该决议还规定,享受政策的人员必须在广义省政治行政中心工作至2026年6月30日。

若在此日期前离职,须退还已领补助款,但客观或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编译:Jon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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