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让外资创造更多内生力量

越南:让外资创造更多内生力量

政治局第10号决议关于发展外资经济的决议出台之际,越南正面临新的要求。开放40年的漫长历程,国家不再仅仅需要资金。更重要的是如何将外部资金转化为内部发展能力。

这是一个意义重大的转变。因为长期以来,不少地方仍习惯于通过注册资本、获批项目数量或工业区填满面积来看待招商引资成果。

这些指标虽必要,但不能是唯一衡量标准。一个几亿美元的项目未必比一个规模较小但拥有高技术、研发中心、越南工程师培训计划并能带动国内企业进入供应链的项目带来更多价值。

世界变化的速度快于许多经济体的调整速度。国际资本不再仅因劳动力廉价或优惠多而寻找一个国家。大型集团需要稳定的环境、透明的法律、良好的基础设施、满足需求的人力资源以及与全球市场的连接能力。

换句话说,他们不仅寻找设厂地点或将越南变成“国际工厂”,而是寻找放置信任和规划未来发展的场所。

因此,第10号决议最重要的精神不在于吸引大量外资。核心是改变方式,从吸引资金转向发展以外资为主的经济生态系统,走向现代化、高效和可持续。

这也对各地方提出了明确要求。不能继续通过降低环境标准、泛滥优惠或追逐规模大但辐射值低的项目来竞争。新时期一个地方的吸引力必须来自治理能力、公共服务质量、手续处理速度、准备好净地、交通基础设施、能源、物流以及人力资源质量。

外资应被视为经济的有机构成部分,而非一个孤立发展区域。当FDI企业仅进口原材料、使用普通劳动力、生产然后出口时,留在国内的附加值不多。当FDI企业与越南供应商连接、在大学委托研究、培训高技能劳动力并转让现代管理流程时,外资的影响才真正深远。

因此,提升国内企业能力的要求需置于中心位置。越南企业不能仅旁观国际集团在越南扩大生产。要参与全球价值链,国内企业必须改善治理、标准化质量、投资技术、提升财务能力并满足日益苛刻的环境、社会和治理标准。

越南:让外资创造更多内生力量

这部分工作不能单独交给企业。国家必须发挥建设性作用,从建立支持工业辅助的机制、发展资本市场、培训人力资源到连接国内企业与大型集团。优惠政策也需按有条件方式设计。投资者在履行技术、培训、知识转让、使用清洁能源及与越南企业联系等承诺后方可享受优惠。优惠不能是缺乏验证机制的“预付”。技术转让承诺必须通过具体成果衡量。培训人才承诺必须通过技能提升劳动者数量体现。供应链联系目标必须通过实际参与供应的越南企业比例反映。只有这样,政策才能避免优惠多但辐射效果少的情况。

第10号决议也展现了对国际资源更广阔的视野。不仅要吸引直接投资,越南还需发展资本市场、吸引间接投资、建设国际金融中心、自由贸易区以及新的发展空间。这是正确的方向,因为现代资本总是与技术、数据、风险管理和金融服务相关联。

对于胡志明市,国际金融中心的机遇不仅在于吸引更多大型金融机构。更重要的是搭建连接投资基金、金融机构、科技企业和国家战略项目的平台。但要做到这一点,城市必须继续提升制度质量、发展金融科技人力资源、改善生活环境并建立投资者信任。

第10号决议的成功不在于漂亮的注册资本报告。成功必须用更成熟的越南企业数量、更多掌握的技术、更多高技能劳动者以及留在经济中的更大价值来衡量。开放是为了发展。吸引投资是为了让国家更强大。这必须是第10号决议的目标。

(编译:Cici;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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