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日上午,庆和省延田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潘文智就阮氏Ng.Tr女士的疑问进行了反馈和解释,该女士的出生证因洪水丢失,在申请补办时因户籍数据缺少“氏”字而遇到障碍,《年轻人报》此前已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潘文智表示,今天上午(1日),Tr女士已补充提供了带有“阮氏Ng.Tr”姓名的高中毕业证书,乡人民委员会正在指导处理,以便按申请补办因洪水丢失的出生证。
关于Tr女士在户籍软件中的出生证姓名为“阮Ng.Tr”,与身份证及其他证件(包括驾驶证、社保卡、医保卡以及刚补充的高中毕业证书)中的“氏”字不符,潘文智解释说,这是依据延田乡旧乡(隶属于庆和省延庆县,在合并前)的户籍簿登记的出生信息,距今已超过26年(2000年6月5日)。
旧延田乡的户籍簿已通过拍照方式数字化,并存储在现延田乡人民委员会的户籍软件中。据潘文智介绍,乡的司法-户籍工作人员也已打开数字化后的户籍簿照片,上面仅记载“阮Ng.Tr”(无“氏”字),供Tr女士查看。
此外,潘文智还进一步解释称,延田乡人民委员会已依据现行《户籍法》(2014年)规定,向Tr女士提供了两种处理方案。
据此,“户籍数据库”和“国家人口数据库”这两个数据库都包含公民的户籍信息。
但现行《户籍法》第14条第3款明确规定:“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出生登记内容是个人基本户籍信息,应记入户籍簿、出生证,并更新至电子户籍数据库和国家人口数据库。个人与出生信息相关的档案、证件必须与该人的出生登记内容相符。”
因此,除了近年签发的带有“阮氏Ng.Tr”姓名的身份证及其他证件外,延田乡干部已指导Tr女士联系教育培训部门,申请补发多年前签发的毕业证书,而非近期签发的上述证件。
此举是为了提供更多依据,证明Tr女士具备延田乡人民委员会指导的第2种方案中所述变更出生登记的法律文件条件。
根据2014年《户籍法》,在完成与出生证相关的户籍变更登记后,司法-户籍工作人员将向乡人民委员会主席报告,为申请人出具摘录,阮氏Ng.Tr女士的困难将得以解决。关于时限,上述法律第28条第2款规定,户籍变更登记手续的处理时限为自收到完整规定文件之日起3天。如需核实,可延长但不超过3个工作日。
(编译:Cici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18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