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交媒体上出现一段视频,记录了一名老年妇女站在一辆缓慢行驶的汽车前,拦住去路。该车正离开翁陵附近的停车场,位于燕岛风景区(多乐省乌隆县)。
据帖子称,7月5日下午5点左右,在游览燕岛后,一群来自河内的游客被这位妇女要求支付2万越南盾的停车费。游客们不同意,认为对方没有提供收据或有效凭证来确定收费单位。
是否事先告知了停车费标准?
女士N.T.H.,视频中老年妇女V.T.H.的女儿,表示事件发生在7月5日下午,地点在翁陵附近的一片空地。
据H女士称,这辆车载着大约5名来自河内的游客,停在这里一个多小时游览和拍照。
“车一到,我母亲就提前告知司机和乘客停车费为2万越南盾/辆。这个价格一直是这样。如果客人不同意,可以停到别处,我们没有强迫,”H女士说。
她还表示,游客们同意停车并让司机付钱。游客拍照返回后,V.T.H.女士收费时,游客要求收据。“我母亲去取收据时,司机开车离开了。因为还没收到钱,我母亲追上去拦车收费,”H女士说。
据H女士称,这片区域是由当地居民自行管理的空地。收取的费用用于翁陵的修缮、购买香火以及组织年度祭祀活动。
游客要求合法凭证
与此同时,司机N.T.K.与《青年报》电子版交流时表示,当车准备离开时,这位老年妇女前来收取停车费。
据K.先生称,游客要求提供票据或收据,以便在车辆丢失或损坏时作为依据。但V.T.H.女士拿出一叠自印的红色票据,游客不接受,认为需要有职能部门或停车场管理单位的盖章发票或收据才同意付款。
“游客说2万越南盾不算什么,就算5万越南盾也给,但必须有明确的收据……当我开车离开时,那位妇女追上来拦车收费。后来我也付了停车费给她,”K.先生回忆道。
K.先生表示,这片区域是空地,没有停车场标志,他也不清楚管理单位。以前带其他游客团来时,他也付钱给当地人。但这次同行的游客要求明确收费的法律依据,因此发生了争执。
据K.先生称,分享视频是因为游客感到不满。
地方当局已介入调查
燕岛旅游合作社经理阮氏粉女士表示,单位已掌握信息,但事件发生在合作社管理范围之外。翁陵附近的停车和快艇租赁服务由居民自行组织。
乌隆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阮雄勇先生表示,当地已收到信息,公社警方已邀请收费妇女前去工作以澄清事件。
(编译:Cici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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