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为长期基金投资者提供税收优惠

新法规定,持有开放式基金凭证至少两年的投资者,其转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此前,所有交易均需按转让价值的0.1%缴税,无论持有期长短。

该法律还将证券投资基金和房地产投资基金分配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从5%降至2.5%。

越南的基金管理行业尽管增长潜力巨大,但仍相对欠发达。在去年底举行的一次基金管理行业发展会议上,越南财政部表示,该国的43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资产超过310亿美元,是2014年的七倍,年均增长率约为20%。

然而,大多数国内散户投资者仍更倾向于直接交易股票,而不是将资产委托给专业基金经理。

越南财政部副部长阮德智此前曾表示,证券市场需要重塑投资者的观念,从“炒股”转向“投资股市”。

“我们需要改变散户投资者的观念,让他们基于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原则,将资产委托给专业的基金管理公司,”他说。

根据越南财政部重组投资者基础和发展投资基金行业的计划,未来五年内持有基金凭证的投资者数量目标为250万,到2035年翻一番达到500万。

该战略还旨在到2030年将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增加到500只,之后每年增长25%。投资基金的净资产总值预计将达到GDP的5%,并在接下来的十年内扩大到两位数百分比。

为实现这些目标,越南财政部计划多样化基金产品,扩大分销渠道,并开发新的市场基准,包括债券、衍生品和行业指数。对长期基金投资者的税收优惠也被视为鼓励更多参与专业管理投资工具的关键措施之一。

(编译:Cici;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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