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居民在庆和省芽庄西坊舞勇街区拥有一块面积1040.5平方米的土地(其中78平方米为农村住宅用地),已获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书,申请在同一地块上增加住宅用地变更用途,但被坊政府驳回,不予办理。
据反映,两个月前,该土地所有者提交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申请,希望将部分土地转为住宅用地。
该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申请已于5月15日由芽庄西坊人民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受理并出具收据,承诺于2026年6月5日反馈结果。
超过承诺期限近20天,芽庄西坊仍未处理该居民的登记申请,也未要求补充材料。
当居民因芽庄西坊人民委员会延迟处理土地用途变更申请而表示不满时,坊人民委员会主席指派坊参谋部门“检查并答复公民”。
7月2日,芽庄西坊经济、基础设施与都市办公室主任阮仲善签署了办公室文件,答复公民“目前没有依据处理您的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申请”。
理由是“该地块所在区域目前尚未按照规定的标准投资建设完善的基础设施,且未与当地现有系统稳定连接”。
同时,“芽庄西坊人民委员会正在编制全坊1/500详细建设规划”,因此不批准居民增加住宅用地用途变更。
坊政府驳回居民申请“不符合土地法规定”
庆和省农业与环境厅副厅长范玉讯在接受《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评论称:“根据反映内容,芽庄西坊经济、基础设施与都市办公室如此答复退回土地用途变更申请,不符合土地法规定。”
他认为,芽庄西坊经济、基础设施与都市办公室没有依据《土地法》第116条第5、6款、第102/2024/NĐ-CP号法令(经第226/2025/NĐ-CP号法令补充)以及政府第66.3/2025/NQ-CP号决议第2条进行裁决,而是依据省人民委员会关于建筑管理制度的决定,这“在法律依据方面不符合规定”。
现行《2024年土地法》第116条第5款规定:“允许居民区内农业用地、同一地块内含有住宅用地的农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的依据……对于家庭、个人,是县级土地使用规划或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已获主管机关批准。”
(编译:Jon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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