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前卫生部长阮氏金进上诉请求减刑,申请缓刑

越南前卫生部长阮氏金进上诉请求减刑,申请缓刑

自一审宣判一个多月后,河内市人民法院已收到阮氏金进女士及该案发生在卫生部和相关单位的其他9名被告人的上诉状。

根据上诉状,阮氏金进女士请求二审法院考虑减轻刑罚、给予缓刑并减少应缴纳的赔偿金额以弥补后果。

在上诉的被告人中,阮友俊(前卫生部重点医疗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对一审判决提出全面上诉,请求二审法院重新审查罪名、减轻刑罚并减少向国家预算缴纳的义务。

除阮氏金进女士和阮友俊外,另有8名被告人也提交了上诉状,请求减轻刑罚或减少民事责任。

具体而言,阮战胜(前重点医疗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和陈文生(该委员会前技术预算处处长)均请求减刑并减少应缴纳金额。

阮金钟,前重点医疗项目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上诉请求获得缓刑并解除资产冻结。

此前,5月27日下午,河内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前卫生部长阮氏金进因违反国家财产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流失浪费罪,判处6年监禁。

阮友俊因违反国家财产管理和使用规定造成流失浪费罪被判处10年监禁,因受贿罪被判处15年监禁,合并执行25年监禁。

根据判决书,阮氏金进并未直接造成损失,但在批准选择外国承包商计划、批准设计方案、承包商选择计划以及两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事项上存在违规行为。

审判庭认定,阮氏金进的批准决定为下属实施后续步骤创造了前提条件,导致一系列违规行为,致使两个项目停滞、拖延,造成超过8030亿越盾的流失浪费。

判决书还认定,阮氏金进已收受下属给予的75亿越盾,该款项来自两名前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从承包商处收受的总额。

对于阮战胜,法院认定该被告在指导、建议和组织实施违规项目中起主要作用,同时受贿超过510亿越盾。该被告被判处30年监禁。

除阮氏金进被责令赔偿1080亿越盾外,阮战胜需赔偿3930亿越盾,阮友俊需赔偿2235亿越盾等。

(编译:Eric;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0572/

(0)
上一篇 1小时前
下一篇 54分钟前

你可能喜欢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