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农业与环境部刚向各部委、地方、协会及相关组织发文,征求对《土地法》修正案草案的意见。
土地价格由国家决定
根据草案,该部提议取消具体土地价格规定。土地价格由国家决定。土地定价必须确保诚实、客观、公开、透明的原则,遵守正确的土地定价方法、程序、手续,并基于充分的数据。同时确保国家、土地使用者和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和谐。
土地定价依据包括: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期限、土地定价输入信息、影响土地价格的其他因素以及定价时的相关法律规定。
对于土地价格表,土地价格调整系数适用于根据《土地法》规定计算土地相关财政收入以及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中土地使用权价值计算的情况。
土地价格表按土地类型、区域、位置编制。土地价格调整系数是土地价格表中规定的各区域、位置对应土地类型的价格涨跌比例。省级人民委员会制定并提交省级人民议会决定、修改、补充土地价格表和土地价格调整系数。
该部还提议补充土地财政和税收政策,以调节级差地租。合理管理和调节因规划、基础设施投资、土地用途转换、城市空间扩展而产生的土地增值,防止集团利益、腐败和消极行为。
不溯及已颁发长期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
草案还修改、补充了土地登记、颁发土地使用权及附著土地资产所有权证书(红皮书)的规定,方向是不溯及已颁发长期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情况。
首先,对于2024年8月1日之前存在程序违规但已稳定使用、无争议、符合规划、不影响国防、安全、环境、工程安全的情况,考虑承认并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者在财务上必须全面履行对国家的义务。
对于2024年8月1日之后存在违规的情况,必须严肃处理,并采取足够有力的制裁措施以阻止违规行为。
第二,解决承认和颁发红皮书的问题,对于未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手续的情况;对于在居民区内擅自将农业用地转为其他用途但符合规划的,按现状颁发证书而不拆除建筑物,则提议解决承认并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三,允许承认和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对于因侵占而使用的农业用地,按自行开垦的情况处理……
(编译:张悦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原创文章,作者:越南中文社,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yuenan.com/news-12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