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针对川心涌(经过嘉定坊)项目征地后出现的“超薄”房屋报道,胡志明市建设局代表表示,将要求项目经过的四个坊具体报告剩余房屋现状。其中(大部分)嘉定坊已于7月23日报告了数据。
剩余土地的建设条件
关于征地后剩余土地的建设规定,胡志明市建设局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用于建造联排房屋的地块最小面积应为36平方米,临街宽度和建筑后退线方向进深不小于3米。
对于临街宽度或进深小于3米,或面积小于15平方米但临街宽度和进深均不小于3米的地块,仍可按规定进行改造、修缮或新建,但建筑物高度将受到限制。
对于征地后剩余的约3-7平方米地块,是否建造还取决于地块的临街宽度和进深。尽管在部分情况下可考虑建造,但建筑物高度和使用面积将受到极大限制。
“为限制城市整治、河道改造等项目后地块上建造超薄房屋的情况,地方政府需与居民沟通协商,对剩余面积进行补偿,或鼓励合并地块以达到标准建设面积”,建设局代表表示。



黄先生家不足5平方米的房屋仍有许多不便。楼阁楼梯狭小拥挤,甚至没有吃饭的地方。衣服也要送到洗衣店洗。
尚未规定强制收回剩余土地
据嘉定坊人民委员会称,原则上,收回后剩余的面积(在收回范围之外)仍属于居民的合法使用权。现行法律尚未规定强制收回该小面积地块。
对于希望合并地块、整合建筑的住户,需按照《土地法》、《建筑法》、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第56/2021号决定(颁布建筑管理规定)及相关指导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行。
胡志明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委员会第3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潘日玲(投资方)表示,川心涌项目影响2190户居民。
其中897户为部分征地,即仍有部分面积在收回范围之外,居民可按规定进行改造、修缮。其余1293户为全部征地,将安排重新安置,或居民自愿自行解决住宿。
据潘日玲称,投资方将严格按照征地范围施工,同时帮助居民测量标高,以确保房屋改造修缮与项目完成后路面标高同步。在职能职责方面,建设局将管理并要求各地方统计征地后房屋的数量和现状。




川心涌征收后41栋“超薄”房屋
川心涌改造项目征地后,嘉定坊记录了49处剩余面积小于9平方米的房屋和土地,其中41处有现有房屋或建筑,8处为空地。
据嘉定坊称,41栋有现有建筑的房屋保持现状,仅考虑进行安全修缮改造以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不予新建或扩建。
对于8处空地,坊政府已动员居民全部移交剩余土地,以便按规定考虑补偿、支持和重新安置。但实际上居民不同意全部移交,要求加固以保留征地范围外的建筑。
(编译:Jon ;审校:Suki;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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