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银行职员伪造客户资料骗取70亿贷款,团伙受审

越南女银行职员伪造客户资料骗取70亿贷款,团伙受审

7月24日,岘港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庭军(44岁,义安省人)及其同伙,他们被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财产、民间交易中放高利贷、非法拘禁他人等罪名起诉。

由于部分律师缺席,法院合议后决定延期审理。

此前,该案已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庭军及部分被告喊冤,陈庭军的家属请求变更强制措施。法院已退回案卷要求补充调查相关问题。

根据起诉书,2023年12月11日,阮如军(35岁,岘港市人)和胡爱凤(31岁,与阮如军有恋爱关系)因需要钱还债,合谋伪造贷款文件,以银行到期转贷为由向他人借款。

胡爱凤(当时是V银行岘港分行的职员,2024年1月辞职)通过Zalo将一份贷款合同和客户红皮书的图片发送给身份不明的人,请其将信息修改为阮如军及其妻子的名字,将贷款金额改为70亿越南盾,修改抵押内容,并将红皮书中的变更记录改为将房产转让给阮如军及其妻子。

获得伪造文件后,胡爱凤打电话给陈庭军,自称是V银行职员,称有客户需要到期转贷70亿越南盾,并将假文件发送给陈庭军查看。

陈庭军与张越黄(27岁,义安省人)商定,向阮如军和胡爱凤放贷70亿越南盾,期限2天,日利率0.3%。

张越黄和阮如军就位于翁益谦路的一处房产签订了定金合同(阮如军提供该房产资料,称房产在其夫妻名下,但已抵押给银行)。

陈庭军和张越黄预收利息4200万越南盾,随后将70亿越南盾转给阮如军。阮如军用该笔钱偿还债务。

被控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放高利贷

据起诉书,到期后未见还款,陈庭军联系催债时发现被阮如军和胡爱凤欺骗。

陈庭军将阮如军、武文进(岘港市人,在检查阮如军手机时发现阮如军与武文进有短信往来,且武文进欠张越黄团伙20亿越南盾)和胡爱凤叫到吴权路的一处房屋处理问题。

起诉书指控陈庭军与张越黄,在丁曰南(29岁)、阮国德(43岁)、高红海(34岁,均住义安省)和陈黄福(26岁,广平省人)的协助下,威胁、殴打阮如军、胡爱凤和武文进,以敲诈70亿越南盾的债务。

2024年1月14日,在阮文寿路的一家咖啡馆,陈庭军指使王光协(40岁,富寿省人)和张越黄威胁、逼迫武文进写下38亿越南盾的欠条。

陈庭军和张越黄指使王光协在武文进家中看管、监视武文进,施压迫使其设法还债;指使丁曰南、阮国德、高红海、陈黄福、武文玲(38岁,义安省人)在阮如军家中看管、监视阮如军和胡爱凤,施压迫使其二人设法还债。

起诉书还指控陈庭军和张越黄实施了放高利贷行为。

起诉书认定,陈庭军直接转账放贷、收回本金和利息的两笔高利贷:2023年1月9日向阮氏金花放贷48亿越南盾,日利率0.3%,计息6天共8640万越南盾;2023年2月28日放贷30亿越南盾,日利率0.4%,计息3天共3600万越南盾,由此非法获利逾1.01亿越南盾。

陈庭军通过张越黄向阮如军放贷70亿越南盾,日利率0.3%,计息2天共4200万越南盾,由此非法获利逾3430万越南盾。

陈庭军通过张越黄和韩氏水(61岁,广平省人)向潘氏清闲母子放贷10亿越南盾,日利率0.35%,预扣15天利息5250万越南盾,由此非法获利逾4420万越南盾。

调查诈骗财产案

调查机关已将阮如军、胡爱凤涉嫌诈骗财产、伪造使用印章和假文件的行为分离出来继续调查。

据悉,2025年,该二人已被拘留。

(编译:Cici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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