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高利贷案:揭露虚假贷款7000亿越南盾档案,涉及一家房地产公司

越南高利贷案:揭露虚假贷款7000亿越南盾档案,涉及一家房地产公司

女银行职员如何伪造7000亿越南盾贷款档案?

据《青年报》报道,岘港市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庭军(44岁,乂安省人)及其同伙,他们被岘港市人民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民事交易中高利贷罪、非法拘禁罪提起公诉。

然而,由于部分律师缺席,审判委员会决定休庭。

此前,该案已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庭军及部分同伙喊冤,否认行为,其亲属请求变更强制措施。

法院已退回案卷,要求补充侦查。

起诉书内容显示:2023年12月11日,因需要资金还债,阮如军(35岁,岘港市人)和胡爱凤(31岁,与阮如军有恋爱关系,两人已因另案被羁押)商定伪造贷款档案,以到期还贷为由向他人借款。

凤(当时是岘港市V.银行职员,2024年1月离职)通过Zalo将一份贷款合同和一名客户的红本图片发送给一名身份不明的人,委托其修改信息为阮如军及其妻子的合同;修改贷款金额为7000亿越南盾;修改抵押内容;修改红本变更登记内容为向阮如军及其妻子转让土地和房屋。

凤打电话给陈庭军,自称是V.银行职员,称有客户需要7000亿越南盾到期还贷,并将伪造文件发给军看。

陈庭军与张越黄(27岁,乂安省人)商定向阮如军和凤提供7000亿越南盾贷款,日利率0.3%。

黄与阮如军签订了一份位于翁益谦街的土地房屋定金合同(军提供的该房产文件以其夫妻名义登记,但已抵押给银行)。

庭军和黄已预收利息4200万越南盾,随后将7000亿越南盾转给阮如军。

根据起诉书,发现被骗后,陈庭军将阮如军、胡爱凤和武文进(岘港市人)叫到吴权街的一处房屋处理。在那里,军与张越黄及同伙被指控威胁、殴打三人,企图敲诈7000亿越南盾;同时强迫武文进写欠条。

之后,该团伙继续看管、监视这三人,施压逼其还债。

起诉书还指控陈庭军、张越黄有高利贷行为。

据此,庭军直接转账、收取本金和利息的两笔贷款:阮氏金花女士的贷款48亿越南盾,日利率0.3%,另贷款30亿越南盾,日利率0.4%,非法获利超过1.01亿越南盾。

庭军通过黄向阮如军提供贷款70亿越南盾,日利率0.3%,非法获利超过3430万越南盾;通过黄和韩氏水向潘氏青闲女士母子提供贷款10亿越南盾,日利率0.35%,非法获利超过4420万越南盾。

涉及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情节

同样根据起诉书,2023年6月,陈庭军向百达安公司经理N.C.M.先生提供贷款总额165亿越南盾,M.先生写下一张借条,月利率7.5%。M.先生将8份土地使用权证原件交给军。

2023年6月30日,陈庭军自己或委托他人以百达安公司的名义接收上述土地使用证中的25块土地转让,以约束还贷。

调查机关已决定分离行为、材料,继续侦查澄清并处理部分内容,其中包括N.C.M.先生与陈庭军、张越黄之间的借贷,以及土地使用权证、旨在抵押贷款的转让合同等相关材料。

在调查和庭审中,贤女士否认欺诈、侵占财产行为,声称只是“借贷付息”。

(编译:Eric;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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