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提议,土地使用者在申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书时,可同时获得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
7月28日下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对《土地法》(修订版)草案发表意见。其中一项引人关注的内容是关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书(俗称“红皮书”)发放的新规定。
根据草案第63条,证书将采用全国统一格式,发给土地使用权人以及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物所有权人。获发证书者将同时收到纸质版和电子版。
草案还规定,电子版证书具有与纸质版同等的法律效力。农业与环境部将规定全国统一的证书格式。目前,《土地法》仅规定发放统一格式的证书,尚未规定电子形式。
农业与环境部长郑越雄在陈述提案时表示,《土地法》修订版旨在完善多项重大政策,以满足发展要求并适应地方两级政府模式。
其中,政府提议按照整合、数字化、简化规划体系的方向改革土地规划与使用计划工作;完善土地划拨、租赁、用途转换机制,确保公开透明;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拍卖、土地项目招标的情形。
草案还补充了从闲置办公场所、房产基地中挖掘土地储备的机制,并优先将土地用于教育、医疗、社会住房、租赁住房等优先发展领域。
关于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政府提议修改以平衡国家、人民和投资者的利益,缩短征地时间;同时为重大项目、紧急项目或得到民众高度配合的情况补充灵活机制。
在土地财政与土地价格方面,草案旨在将管理思维从行政管理转向发展治理。土地价格将由政府在完整、公开、透明的数据基础上决定,同时建立调节地租差、防止投机和价格操纵的机制。
(编译:李程 ;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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