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化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的指示要求机关、单位负责人发挥表率作用,对执行行政纪律和完成本机关、单位任务的结果直接、全面地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负责。
干部、公务员、职员必须正确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工作前、工作中及午休时间不得饮酒,行为规范,热心对待民众和企业。
严禁推诿、回避、怕担责任,将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推给上级或其他机关。
严禁在办理行政手续时制造麻烦、刁难、要求补充规定之外的档案、证件。逾期处理的档案必须向组织、个人书面致歉,并按规定明确答复时间。
为整顿会议组织工作,清化省人民委员会主席指示只在确实必要时开会,对已分级分权或可通过文件、网络处理的内容不开会。
从现在到2026年底,最大限度减少召集乡、坊干部到省里开会,如能在线参加则尽量在线,力争100%定期文件、报告通过网络发送和接收。
指示内容还要求各厅局长、各委员会、单位首长每月至少花1/3的工作时间下基层,实地检查,直接与乡、坊、企业、投资方和民众一起工作。
各乡、坊人民委员会主席要深入辖区,直接处理发生的事件。
在2026年8月15日前,各厅、委员会、部门必须向省人民委员会主席登记本单位领导在2026年第三、第四季度直接到现场处理的堵点、工程、项目清单。
从会议中节省的时间将集中用于落实2026年增长方案,处理进度缓慢的项目,加快场地清拆,确保建材供应,拨付公共投资资金,使大型项目按时投入运营,并完成国家预算收入任务。
(编译:Ivy;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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