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尽管认同缴税是义务和责任,但许多人仍感到忧虑,因为在佣金背后是“烧钱”竞赛、大量广告费用,也充满“血本无归”的风险。
房地产经纪佣金实质是营业收入,而不是利润
据《青年报》报道,胡志明市税务局刚刚发布了关于加强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管理的专项检查计划,重点领域包括医疗、教育、文化、法律以及房地产经纪。
上述消息令圈内圈外不少“被检查对象”对计算和抵扣方式产生疑问,因为各行各业为获得收入所付出的成本各不相同。
从事独立房地产经纪工作已超过10年的红云女士(原居原新富郡)比任何人都更理解市场流动性下降时的严峻。
“很多人以为只需在Facebook上发几行字就能卖掉房子。事实上,为了让挂牌信息不被每天成千上万条信息淹没,经纪人必须花数百万越盾‘推帖’,在专业网站购买优先套餐。这是一笔不小的开支,甚至与每笔成功交易后获得的佣金相比也相当可观。”红云女士在接受《青年报》采访时如此坦言。
虽然同意缴税是责任和义务,但在胡志明市东部一家房地产公司工作的经纪人明德先生认为,必须更贴近实际地看待这一职业的收入。
据明德先生介绍,获得的佣金实质上是营业收入,尚未扣除“庞大”的运营成本。具体来说,他透露,为了与潜在客户见一次面,经纪人必须自行承担从购买数据、投放在线广告,到油费、咖啡费,甚至建立信任的餐费。
需要合理的计算机制
ETERNITY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杜升龙先生在接受《青年报》采访时表示,该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安富坊的分销代理和房地产经纪企业。他直言,缴税是每名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不过他也强调,实际上一笔交易要成功,经纪人必须承担多种运营成本,例如在Facebook、Zalo、TikTok上投放广告,还有使用自动呼叫系统、租车接送客户、客户餐饮招待以及成交赠礼的费用。
这些支出通常占所获佣金总收入的30%至60%,使得从业者的实际收入并不像公司每个税务结算期编制的实际税务报告那样高。
例如,出售一套价值约30亿越南盾的公寓时,经纪人可获得6000万至7000万越南盾的佣金。然而,扣除个人所得税(约10%至15%)后,剩余约5000万越南盾,他们仍需自行支付2000万至3000万越南盾的广告费和其他服务费。如果未能成交,经纪人这笔投入就相当于血本无归。更不用说许多人要等好几个月才能签成一单。
龙先生认为,对于年收入总额超过10亿越南盾的房地产经纪人,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率最高可达35%,而诸如个人广告等实际支出很难取得发票凭证。
因此,他建议管理部门采取灵活措施,以平衡从业者心态并给予支持。首先,他认为应制定一套标准和具体指导文件,明确哪些费用项目可以作为经纪人的投入成本(如在线广告费)在计税时予以扣除。
第二,国家应考虑对房地产经纪行业以及其他高职业成本行业适用更有针对性的所得税率,以减轻市场困难时期的负担。
最后,为了使活动更加专业和透明,建议鼓励个人经纪人转型为设立个体经营户或自己的企业。这不仅有助于他们更容易证明投入成本,还能根据实际净利润履行纳税义务,而不是像目前这样按佣金总收入征税。
(编译:Ivy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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