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公安厅11月2日通报,西贡坊公安与市公安厅刑事警察科配合,已查明10月30日凌晨发生在白藤码头公园的游客财物失窃案,并澄清了社交媒体上流传的未经核实信息。
据警方初步核实,10月30日零时30分许,一名2007年出生的越南女子V.Đ.A.Q.与1997年出生的瑞士籍男子M.N.坐在白藤码头公园沿孙德胜街的河岸区域时,一名男子从M.N.的手提包中偷走现金。两人发现后追赶,嫌疑人翻越栏杆躲入河边石缝,随后返回取摩托车企图逃离,被阻拦后弃车继续躲藏。
同日凌晨2时许,民众发现一名身穿黑衣、灰色短裤、全身湿透的年轻男子沿河岸行走,怀疑其与盗窃有关,遂将其控制并交给在场的坊公安。该男子为2007年出生的N.Đ.B.。经调查并让受害人辨认,坊公安确认B.并非盗窃行为人。
继续追查后,10月31日21时许,西贡坊公安与刑事警察科在政兴坊杨伯泽路区域发现1986年出生、现住平兴乡的黎文仙(Lê Văn Tiên),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黎文仙承认从M.N.的手提包中偷走现金。警方初步认定其单独作案,无共犯。
针对网络传言,西贡坊公安11月1日发现脸书账号“Cao Trúc Chi”发布两篇附视频的帖文,将案件称为“巴山桥抢项链”,并称一名青年“被冤枉逮捕”。警方约谈账号持有人、1988年出生的C.T.C.。C.称10月31日中午在潘赤龙街售卖时遇到N.Đ.B.,B.告知自己被人误认为盗窃者,但已获公安核实放行;她平时习惯拍摄日常视频上传以吸引关注,并无攻击或诽谤目的。事后C.已删除相关帖文和视频,并发布更正。
警方结论指出,白藤码头公园案件为偷窃手提包内现金,并非网络帖文所称的抢项链;N.Đ.B.不是作案人,承认实施行为的是黎文仙。警方正在整理材料证据,依法处理。胡志明市公安厅呼吁民众谨慎接收和分享网络信息,核实来源,避免在未经核实情况下指控他人;发现违法迹象应及时报警,不得殴打或侵犯被怀疑对象的人身与名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