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0日起,用人单位未组织员工进行年度定期健康检查的,每名劳动者将被罚款100万至300万越南盾,最高罚款7500万越南盾。
第283/2026号法令自9月10日起生效,规定了在预防劳动事故和职业病方面各类违规行为的罚款标准。
除未组织定期体检或职业病筛查的罚款外,用人单位若未安排劳动者在转岗从事更繁重、有毒、有害、危险的工作前进行体检,每名劳动者还将被罚款500万至1000万越南盾。
这一罚款同样适用于工伤或职业病劳动者康复后重返工作岗位却未进行健康检查的情况,但已由医学鉴定委员会确定劳动能力下降程度的情形除外。
用人单位对患职业病或工伤的劳动者未组织治疗、护理、功能恢复,或未根据医学鉴定委员会的结论安排符合其健康状况的工作的,每起案件将被罚款1000万至1500万越南盾。
同样罚款1000万至1500万越南盾的行为还包括:未向劳动者告知劳动事故、职业病情况;工作场所危险、有害因素及安全保障措施;未在易读易见位置设置警示牌、指示牌。
高风险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劳动安全卫生计划和进行风险评估的,将被罚款1500万至2000万越南盾。
以下行为罚款提高至2000万至2500万越南盾:未对在具有中毒、感染因素场所工作的人员进行消毒;发现风险或发生超出控制能力的劳动事故、技术事故时未处理、未紧急救援。
该法令还规定,劳动者若不使用已发放的个人防护用品,或接到用人单位或主管机关命令时不参加急救、事故处理、劳动事故救援,将被罚款50万至100万越南盾。
除罚款外,用人单位还必须采取补救措施,组织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职业病筛查。如果劳动者自行体检,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相关费用。
根据现行《劳动安全卫生法》,用人单位必须每年至少组织劳动者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从事繁重、有毒、有害、危险或特别繁重、有毒、有害、危险职业、工作的人员,每6个月至少进行一次体检。
6个月的期限同样适用于残疾劳动者、未成年劳动者和高龄劳动者。女性劳动者须接受妇产科专科检查;在有职业病风险环境中工作的人员须接受疾病筛查。
健康检查、职业病筛查和治疗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该费用可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计入扣除成本,并作为无服务活动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经常性支出。

逃避缴纳社保最高罚款1.5亿越南盾
自9月10日起,对违反劳动合同执行、工资和试用期行为的罚款标准与现行规定保持不变。该法令更具体地列举了关于加班、夜班和迟发工资的违规行为。
用人单位申报的作为社保缴纳基数的工资低于法定标准,即被认定为逃缴社保。除按逃缴强制社保总额的18%-20%罚款外,违规者还须向基金补缴本金及每日0.03%的利息。
罚款上限为:个人违规者最高7500万越南盾,组织违规者最高1.5亿越南盾。
(编译:李程 ;审校:Fang;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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