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越南劳动荣军社会部前副部长阮伯欢是8月18日晚间庭审中最后一名接受审判长讯问的被告。
根据指控,阮伯欢与海外劳工管理局的多名被告故意制造困难、增设程序、拖延处理卷宗的时间,以迫使企业交钱。各被告被指控收受贿赂总额超过300亿越南盾(约合人民币850万元)。
在法庭上,阮伯欢承认部分收钱行为,但认为自己没有给企业制造困难,也没有直接管理海外劳工管理局。
阮伯欢称“收了钱,但卷宗仍按正确程序办理”
在回答讯问时,阮伯欢表示自2021年4月起负责海外劳工管理局。工作期间,他曾“听说”有干部给企业制造困难、刁难企业,但没有收到具体的检举信或举报。
据阮伯欢称,在2021年和2022年与该局的会议上,他都指示,符合条件的卷宗就完善后呈报部里,不符合条件的卷宗必须退回企业补充。
阮伯欢陈述:“被告处理的时间仍确保符合规定。”
然而,审判长提出疑问:如果企业不给钱,卷宗仍然得到处理,那为什么你还收钱?
审判长刘玉景反复问这个问题。阮伯欢没有直接回答,只简短地说“是,是的”。
阮伯欢供述,有一些企业请他帮忙影响,让该局快速办理向韩国派遣持有E7签证劳工的手续。他表示已指示必须按规定执行程序,不能违反规定“加快办理”。
在他签发许可证大约一周或半个月后,局长宋海南前来告知企业有“感谢礼物”。阮伯欢承认收了钱。

根据阮伯欢的供述,他总共从局长宋海南那里收受了约9亿越南盾现金,其中5000万越南盾用于年终联欢活动,还有两块宋海南在韩国购买的旧手表。
当法庭问他是否后来意识到这可能是发放许可证时收取的钱,阮伯欢回答:“是的”。
他还承认,三次共收受57亿越南盾,这些款项与企业许可证发放有关,属于贿赂。
阮伯欢说:“这是调查机构已经查明,被告确认是收受贿赂的钱。”
“100亿越南盾‘春节礼物’还是贿赂?”
阮伯欢对指控表示疑惑,该指控是他在节日和春节期间收受约100亿越南盾。
这位前副部长辩解称,这是企业前来探望、拜年的钱,源于企业与部委及该局的关系。他认为企业逢年过节送礼是“文化传统”。
审判长问他是否知道企业给钱的目的。阮伯欢回答说,企业说是为了感谢、建立关系,“没有提出任何要求”。
当审判长问是不是为了建立关系以便以后有事能得到帮助时,阮伯欢承认:“那大概是都这样吧。”
阮伯欢确认在调查过程中承认收受的金额超过160亿越南盾。然而,他认为不能将全部款项视为贿赂。
阮伯欢陈述:“被告有三次收受贿赂……共计57.5亿越南盾。而被告在节假日收到的钱,被告不认为是受贿。”
这位前副部长进一步辩解称“其他领导也都收过关系好的企业的礼物,这是文化传统”,并请求法院“重新考虑”被认定的受贿金额。
“听说了刁难行为,但不知道‘小许可证’”
对于下属“另设”程序给企业制造困难的指控,阮伯欢认为自己并不知情。
据他说,2024年,局长宋海南曾就制定E7签证赴韩劳工相关程序口头征求意见。然而,宋海南没有详细汇报内容,所以阮伯欢不知道这是一套“违法”程序。
阮伯欢解释称,当时他正专注于制定新版《社会保险法》,因此“没有深入紧跟、不够坚决”。
他承认这一程序使向韩国派遣劳工的企业遇到更多困难,但认为该局出台此程序是为了在韩国市场“火热”的背景下控制劳工数量。
据阮伯欢称,此前有6家公司将794人非法(未登记)送往韩国,之后被韩方遣返。该局不得不配合处理,要求企业向劳工退还费用。
因此,他认为对卷宗和劳工数量进行控制是必要的,以符合韩国给出的配额。
尽管如此,当审判委员会直接问他是否知道下属故意制造困难、拖延处理卷宗时间以迫使企业交钱时,阮伯欢承认曾听到舆论反映。
他说,在听到这些信息后,他已指示该局必须按规定处理卷宗,符合条件的呈报部里,不符合条件的退回企业完善。
审判委员会继续质疑,企业是经营单位,不可能无缘无故出钱而没有目的。
面对这个问题,阮伯欢承认收钱是错误的,并表示“被告的认识不正确”。
据阮伯欢称,在被捕两天后,家人借钱退还了158亿越南盾。加上工作场所被没收的9.99亿越南盾和外币,他认为已经退缴的金额超过被指控的受贿金额,并请求返还多余部分以便家人还债。
(编译:李程;审校:Wo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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