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首批两名司机因高速未保持安全距离被罚款

两名客车司机在梅山-国道45号高速公路上尾随行驶,未保持安全距离,被罚款400万至600万越南盾,并扣驾驶证2分。

8月26日,公安部交通警察局高速公路第三道路交警队表示,在梅山-国道45号高速公路上巡逻时,已对两名司机进行笔录。

两辆24座客车被发现尾随行驶,未确保与前方车辆保持最小安全距离。一名司机42岁,居住于宁平省海盛乡;另一名45岁,居住于同省海春乡。两辆车均挂旧南定省车牌。

根据第168/2024号法令,在高速公路上未与前方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的行为将被罚款400万至600万越南盾,并扣驾驶证2分。

这是在该高速公路开展安全距离专项检查中,交警处理的首两起案例。

从8月27日起,高速公路第三道路交警队将在法云-球惹-高布-梅山-国道45号-宜山全线处理不遵守安全距离的司机。

越南首批两名司机因高速未保持安全距离被罚款

交通警察局认为,在高速公路上,由于车辆高速行驶,与前车保持距离尤为重要。在时速100公里时,汽车每秒约行驶28米。若与前方车辆相距100米,司机仅有约3.6秒来发现危险、反应和处理情况。

未来,交警将使用智能监控摄像头系统和专业技术设备来检测不保持距离的行为,结合现场处罚和非现场处罚。

越南首批两名司机因高速未保持安全距离被罚款

越安

(编译:Jon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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