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山金地产为何向外国人出售136套公寓被罚款?

越南山金地产为何向外国人出售136套公寓被罚款?

据胡志明市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刚对山金房地产股份公司(山金地产)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其未履行就向外国个人和组织出售项目住房的报告义务。

具体而言,位于胡志明市安庆坊的Gateway草田商业中心-写字楼及公寓综合体项目(商业名称为Gateway草田)中,山金地产已向外国个人和组织出售136套公寓,但未通过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将信息发送至建设厅。

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的处罚决定要求山金地产严格遵守。自收到决定之日起10天内,该企业必须在国家国库第二区开立账户的商业银行缴纳罚款,同时向职能部门提交已履行缴纳罚款义务的凭证。若逾期仍未自愿执行,职能部门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据公布信息,Gateway草田项目占地面积约10944平方米,共439套公寓,总投资超过1亿美元(约合2.6万亿越南盾)。该项目于2015年投放市场,2017年完工,定位高端,目前成交单价约在1.5亿至1.615亿越南盾/平方米之间。

山金地产是企业家阮氏山创立的山金生态体系成员。企业档案显示,刘鸿洲(1974年生,马来西亚籍)担任山金地产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此前,这一职务由1978年出生的裴氏芳贤担任。

从山金地产被处罚事件看:现行规定允许向外国组织和个人出售公寓的情况如何?

胡志明市一位房地产专家在与《青年报》交流时表示,严厉处罚开发商迟报或不报行为并非普通的纸质行政程序。对照现行法律框架,越南对外国组织和个人出售公寓的规定受到极其严格的管控。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公寓项目若要向外国组织和个人出售,必须属于商业性住房,且列入国家主管机关批准的名录。项目不得位于国防部、公安部通报的需要确保国防安全的区域。

此外,项目必须经省级人民委员会确定,并在地方门户网站及省级住房管理机构网站上公开公布,方可向外国人出售。

对于一栋公寓楼(包括混合用途的公寓楼),允许外国组织和个人拥有的总数不得超过该楼居住用途总套数的30%。

若公寓楼有多个单元或共用一个底座的多个楼座,外国组织和个人仅可拥有每个单元或每个楼座居住用途总套数最多30%。

越南人可以长期拥有公寓,而外国人的持有期限最多限制为50年。

专家表示,正因为30%的额度限制极其严格,开发商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向建设厅报告交易信息的义务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如果开发商不及时提交报告数据,国家管理机构将无法控制每个项目中实际的外资持有总量,从而可能导致超过法律规定的30%上限。

(编译:李程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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