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谁能贷款购买廉价商业住房?
建设部刚刚颁布了第86/2026/VBHN-TT-BXD号合并文件,指导根据第02/NQ-CP号决议确定可享受住房贷款支持的对象。
文件详细规定了民众贷款租赁、购买商业住房的条件:面积低于70平方米,售价低于1500万越南盾/平方米,或项目购房合同总价值(含增值税)不超过10.5亿越南盾。
关于住房现状,借款人必须属于未拥有个人产权住房,或正在居住在人均使用面积低于8平方米的公寓、独栋房屋中的对象。对于已有住宅用地但尚未建房的情况,土地面积必须小于地方政府规定允许建设的最小限额。
合并文件还消除了许多关于居住和社会保险的障碍。暂住人员只需在项目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可累计,不要求连续)。
此外,“独立家庭”的障碍也得到解决,文件明确规定已结婚的子女或同户口簿的借住人员仍可算作独立家庭,单独署名贷款。
文件继续确定可贷款对象,包括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武装力量、低收入者、自由劳动者和个体经营户,直至自建、修缮住房的家庭。

市场“价格空白”带来的症结
尽管关于面积或人口等行政和技术标准已经放宽,但许多分析意见指出,规定正面临最大的“瓶颈”,即最高价格定额。
根据建设部公布的2026年第一季度住房和房地产市场信息,河内商业公寓平均售价已达到1.28亿越南盾/平方米,而胡志明市约为1.12亿越南盾/平方米。
市场实际调查显示,即使是河内中端或普通项目,挂牌价也在8500万至1.18亿越南盾/平方米之间。在胡志明市,普通商业公寓项目价格也在5200万至1.02亿越南盾/平方米。甚至在海防、岘港等其他省市,商业公寓挂牌价也已处于4200万至7300万越南盾/平方米的区间。
在接受《青年报》采访时,ETERNITY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主席杜升龙——一家总部位于胡志明市安富坊的房地产分销经纪代理商——评价说,低于1500万越南盾/平方米的价格定额或公寓总价低于10.5亿越南盾的规定并不合适。
原因在于,在原材料、人工和土地使用成本高涨的背景下,达到1500万越南盾/平方米标准的商业住房“货源”目前几乎已不存在于市场。甚至胡志明市的社会住房价格目前也接近3000万越南盾/平方米。
家住胡志明市永禄乡的红云女士表示,因为希望拥有一个“温暖的家”,她也经常浏览各房地产经纪网站,“搜寻”项目信息,从而确认1500万越南盾/平方米的商业公寓已经没有了。“甚至在永禄乡,许多社会住房项目面积只有38平方米,还没有粉红簿,但挂牌价已接近10亿越南盾,更不用说商业住房了,怎么可能满足”,红云女士说。
由此她分享说,放宽贷款条件标准非常必要,但如果最高价格定额不按照各个城市的实际价格水平进行调整,那么民众即使完全满足“住房拥挤”或暂住条件,仍难以找到合适的项目来放款。
(编译:Cici ;审校:Alex;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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