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局建议在16条高速公路的77个位置安装标志牌、施划标线,以处罚违反安全车距规定的司机。
交警局建议越南公路局核查并在12条高速公路上安装标志牌,每条线路设4个位置,包括:内排-老街;河内-海防;海防-芒街;宜山-演州-拜沃-咸宜-永昂-蓬-万宁-甘露;岘港-广义;胡志明市-隆城-油椰;潘切-油椰;永好-潘切;忠良-美顺;美顺-芹苴;槟沥-隆城;边和-头顿。
法云-高蒲-梅山-45号国道-宜山和芹苴-金瓯两条线路,每条设8个位置。广义-怀仁-归仁-志盛-云峰线路设7个位置;胡志明市-忠良线路设6个位置。
越南公路局代表表示,该机构已要求各公路管理区、部分建设厅、越南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总公司(VEC)以及BOT项目企业核查并安装用于确定高速公路上机动车之间安全距离的信号系统。各单位须在10月31日前报告结果。
安装工作须遵守国家道路交通信号技术规范QCVN 41:2024,包括用于确定车距的7.8号线,以及在指定位置设置的0米、50米、100米、150米、200米距离标志牌。
越南公路局要求根据实际运营条件开展,避免机械布置。在经常拥堵、纵向坡度大、位于弯道或不满足视距的位置,各方需一致同意暂不安装标线和距离标志牌。
高速公路管理运营单位还须核查现有信号系统,修复磨损、模糊的标线,并补充缺失的标志牌,尤其是150米和200米处。

此举旨在落实副总理范嘉足在9月初举行的机动车之间安全距离规定核查会议上的指示。副总理要求建设部与公安部及各部门、地方配合,在实施不保持安全车距行为行政处罚的高速公路路段安装标志牌,帮助司机识别并遵守规定。
自8月27日起,交警在法云-宜山高速公路上对不保持安全车距的司机进行处罚,罚款最高达600万越盾。该处罚引发不少不同意见;部分路段因司机为保持车距而慢行出现拥堵。
第168/2024号议定规定,汽车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不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罚款400万至600万越盾并扣驾驶证2分。若该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司机将被罚款2000万至2200万越盾并扣驾驶证10分。
段鸾
(编译:Jon ;审校:Momo;来源:越南中文社yuen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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