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路局要求,全国七条高速公路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安全距离标志的核查与补装,以落实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嘉足关于复核道路车辆安全距离规定的结论。相关路段包括海防—芒街、中良—美顺、河内—海防、法云—梂曳、演州—拜沃、胡志明市—中良以及美顺—芹苴段。
公路局表示,标志系统须帮助驾驶人识别并保持合适车距,同时为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提供支持。具体安装位置由交警局提供清单,公路局要求各管理单位与沿线交警力量配合,按国家道路交通信号技术规范QCVN 41:2024/BGTVT执行,包括用于判定车距的7.8号标线,以及在0米、50米、100米、150米、200米各节点设置的标志牌。
公路局同时要求,标志布设须结合路段实际运营条件,不宜机械推进。经常拥堵、坡度较大、位于弯道或视距不足的位置,应经协商一致后暂不安装车距标线和标志。各单位还须检查现有标志系统,修复磨损、模糊的标线,补齐缺失标志,尤其是150米和200米节点;2024年以前按旧规范安装的系统也须复核并调整至符合现行规定。
经费方面,使用中央预算的路段,合同外及日常养护范围外产生的费用,按突发项目机制考虑处理。由公路局管理、以公私合作(PPP)方式投资的路段,授权各公路管理区与投资方、项目企业协商追加经费,该笔费用计入项目财务方案。公路局要求各单位汇总核查和安装结果,并在2026年10月31日前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