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颁布的第390/2026号法令规定,客户在单日购买或出售黄金价值达到500万越盾及以上时,必须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完成交易。该法令自2026年10月16日起生效,将非现金支付要求正式纳入黄金交易环节。

法令明确,非现金支付须依照越南关于非现金支付的相关规定执行。门槛以单日累计交易金额计算,达到500万越盾即触发要求,而非仅针对单笔交易。西贡解放报的报道未提及违反该支付规定的具体罚则。

在监管职责方面,越南国家银行负责对金条生产、金条买卖、金条及原料金进出口,以及进口原料金的许可、限额、报告、买卖和使用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科技部则主持并与国家银行及相关机构协调,制定和公布首饰金、工艺金及金条的国家标准。

科技部还负责检查和管理首饰金、工艺金、金条及原料金在生产、进口和流通环节的计量与质量,并对黄金经营企业的测量工具进行检定。该法令同时修改补充了科技部在黄金经营活动中的责任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