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与培训部发布第87/2026/TT-BGDĐT号通知,规定职业教育机构中承担实践教学的教师和讲师的职业实践能力培训课程框架。该通知为首次在全国层面统一培训课程的最低标准,涵盖目标、结业标准、课时、模块结构和培训内容,重点训练核心技术技能、技术流程运用、专业情境处理以及安全有效的实践指导。
通知引入“直接评估与能力认定”机制。已有相关专业文凭、并累计三年实践教学或企业生产经营服务一线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报名在具备条件的培训或培养机构参加直接评估;通过评估委员会考核者将获颁职业实践能力证书,无需强制参加培训课程。通知称这一安排可节省时间与成本。
培训内容纳入数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专用软件、信息安全与网络安全,以及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绿色与可持续发展等要求,并优先安排在企业进行的实践、实习和技术体验活动。通知还规定,课程审定委员会和能力评估委员会中至少三分之一成员须为在企业或生产经营单位直接工作的专家、技术干部、高技能人员或艺人、工匠。
通知同时扩大培训机构自主权并强调数字管理:培训机构可自主建设、审定和发布详细课程、教材与学习资料,但职业实践能力证书的颁发和管理数据须完整、准确、及时录入职业教育专业数据库,供公开查询和事后检查。通知设有过渡条款,生效前已招生或开课的培训班继续按已批准课程实施至结业,此前已颁发的职业院校实践技能证书继续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