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训部发布新通知,首次统一职业教育教师与讲师实践能力培训框架,规定目标、结业标准、课时、模块结构和培训内容的最低要求。该框架旨在具体化2019年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条款,回应技术革新、数字化转型以及把培训与生产经营服务实践相结合的要求。

通知引入“直接评估并认定能力”机制。已有相应专业文凭、并累计3年实践教学或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实际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报名在具备条件的培训基地参加直接评估;通过评估委员会者将获颁实践职业能力证书,无须强制参加培训班。通知称这一安排可显著节省时间与成本。

培训内容新增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专用软件、信息安全与网络安全,以及劳动卫生安全、环境保护、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等要求,并优先安排在企业进行实操、实习和技术体验。通知还规定,课程审定委员会和能力评估委员会中至少三分之一成员须为在企业或生产经营单位直接工作的专家、技术干部、高技能人员或艺人、工匠。

通知同时扩大培训机构的自主权,允许其自主制定、审定和发布详细课程、教材与学习资料,但实践职业能力证书的颁发和管理数据须完整、准确、及时更新至职业教育专业数据库,以供公开查询和事后检查。

通知设有过渡条款:生效前已招生或开课的培训班,继续按已批准课程开展培训、评估和发证直至结业;生效前已颁发的大专层次职业实践技能证书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