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训部近日发布第87/2026/TT-BGDĐT号通知,为职业教育教师和讲师的实践能力培训制定统一课程框架。通知明确,具备相应专业文凭且拥有至少三年实践教学经验,或在企业、生产经营及服务单位有实际工作经历的人员,可报名直接参加能力评估。通过评估委员会考核者,将获颁实践能力证书,无需参加培训课程。

该通知旨在承认教师在教学、劳动和生产中积累的知识、技能与经验,帮助参与者减少培训时间和费用。对于必须参加培训课程的人员,评估将依据课程输出标准进行,重点考察实践能力及将知识运用于职业活动的能力。培训内容还更新了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专用软件、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等应用,并纳入劳动安全、环境卫生、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通知要求加强企业参与,实践、实习和企业技术体验活动获得优先安排。课程审定委员会和能力评估委员会中,至少三分之一成员须为正在企业、生产经营单位直接工作的专家、技术干部、高技能人员或艺人、工匠。此举意在将生产经营要求和科技变化纳入教师实践能力的培训与评估过程。

培训与培养机构可在统一框架基础上自主建设、审定和发布详细课程、教材及学习资料。实践能力证书的颁发和管理数据须完整、准确、及时更新至职业教育专业数据库,以便公开、查询和后审。通知生效前已招生或开班的培训课程,继续按已批准方案实施培训、评估和发证直至课程结束;此前颁发的职业高中实践技能证书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