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于2026年10月15日签署第1989/QĐ-TTg号决定,修改和补充2022年4月14日第460/QĐ-TTg号决定中关于至2030年公共债务战略的部分条款。修订后的战略将2026至2030年阶段国家外债目标设定为每年不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50%,并要求严格控制地方政府的借贷与还债活动。
根据修订内容,2026至2030年阶段公共债务每年不超过GDP的60%,政府债务每年不超过GDP的50%,政府直接还债义务不超过国家财政总收入的25%,国家每年外债不超过GDP的50%。政府要求确保公共债务安全指标控制在国会批准的范围内,同时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同步控制财政赤字比例和预算直接还债比例。
在债务管理措施方面,政府提出定期评估借贷对公共债务、政府债务及还债义务的影响;定期发行标准期限政府债券,重点集中于5年及以上长期限,同时灵活发行5年以下期限债券,并在国内市场发行外币债券。国际债券发行则用于弥补中央财政赤字以支持发展投资,以及在市场条件有利时重组政府债务。
修订后的战略还要求借贷资金集中投向国家目标计划、国家重要项目、国防安全任务以及落实越共十四大决议行动纲领中的重点项目,克服投资分散、铺开和拖延的状况。官方发展援助和外国优惠贷款须与长期偿债能力挂钩,优先用于关键基础设施项目。
在地方债务方面,政府要求确保地方债务余额在法律规定限额内,足额、按时安排还债,并加强对地方借贷风险的主动管理。政府担保债务同样纳入严格控制范围,担保额度须在国会决定的五年担保限额内使用,优先保障经国会、政府批准投资主张并由总理批准投资的国家重点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