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貴、保信孟海和保信明珠三家黃金珠寶品牌近日同步通知客戶,自10月16日起,單日累計金額達到500萬越南盾及以上的黃金買賣交易,須依照法律規定通過非現金支付方式完成。三家企業提醒客戶留意這一規定,以便交易順利進行。
富貴在最新通知中進一步要求,只與客戶本人名下的銀行賬戶進行交易,不接受電子錢包、非本人賬戶或證券賬戶。這意味著客戶即便使用非現金方式,也須確保付款賬戶與交易人身份一致。
此次調整將非現金支付的適用門檻從每日2000萬越南盾下調至500萬越南盾。此前依據第232/2025/NĐ-CP號法令,單日累計2000萬越南盾以上的黃金交易須通過賬戶支付;第390/2026/NĐ-CP號法令將門檻降至500萬越南盾。客戶因此需要關注當日累計交易金額,以選擇符合規定的支付方式。
第390號法令還修改補充了第4條第7款,規定珠寶、美術品黃金的生產、加工和買賣活動不再屬於有條件投資經營行業。但報道指出,不再屬於有條件經營行業並不意味著組織和個人可免除相關法律義務,此類活動仍須滿足產品質量、標準計量、商品標籤、明碼標價、發票憑證、稅務、消防、環保、消費者權益保護及反洗錢等規定。
越南政府第390/2026號法令修訂黃金管理,規定單日買賣黃金價值500萬越盾以上須通過非現金方式支付,並調整黃金原料進出口許可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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