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于10月17日下午向国会提交《中小企业发展法》草案,其中提出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个体工商户年收入门槛提高至100亿越南盾。根据草案,年收入在10亿至100亿越南盾之间的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收入乘以税率的方式纳税,或按利润百分比纳税。年收入超过100亿越南盾的个体户则必须按利润计税。目前,适用简易计税的收入门槛为30亿越南盾。
Keytas会计税务有限公司经理黎文俊(Lê Văn Tuấn)分析称,若该提案通过,第二组个体户的收入门槛将变为10亿至100亿越南盾,可选择简易计税或按利润百分比纳税;第三组则提高至100亿至500亿越南盾,并强制按利润计税。他表示,年收入低于100亿越南盾的个体户只需记录收入账簿S2a-HKD并申报全部销售收入,无需准备完整的进项发票、凭证、合同或会计账簿。
黎文俊指出,尽管进项发票不影响纳税义务,但个体户仍应取得完整进项凭证,以便追溯商品来源或避免向税务机关解释K系数时耗时。他认为,此举有助于降低大部分个体户的合规成本和运营成本,使其保留更多经营利润,无需担心因进项凭证不全而被追征税款。
对于适用时间,有国会代表认为应将100亿越南盾门槛的简易计税方法适用期定为2027年计税期,以与其他税法同步,避免追溯适用和重新结算。但黎文俊建议应允许从2026年起适用。他警告称,若跳过2026年而到2027年才实施,年收入在30亿至100亿越南盾的个体户尚未具备准备发票、凭证、合同和支付材料的知识与技能,将面临实际成本不被税务机关认可的不利局面。他强调,重大税收政策变化需要至少1.5至2年的适应和过渡期。
黎文俊还表示,目前尚未进入年度决算阶段,2026年的纳税义务仅需按季度申报并按收入百分比预缴税款,不区分按收入或利润计税的组别。因此,允许从2026年起适用简易计税门槛不会影响现行税收政策,反而将为年收入低于100亿越南盾的个体户带来便利。若提案通过,这些个体户只需按规定开具销项发票,正确记录销售收入和确认收入时点,可通过销售软件或收银机电子发票软件自动完成,无需过多人工干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