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推动生产者延伸责任(EPR)机制进入新阶段。据越南政府第110/2026/NĐ-CP号法令,自2026年5月25日起,列入强制回收名录的产品和包装的生产商、进口商,须按规定的规格和比例履行回收义务,不再将消费后包装的处理负担全部交给公共废弃物管理系统。
该机制允许相关企业选择向越南环境保护基金缴纳资金,或通过适当形式自行组织回收。越南环境局国家EPR办公室的杜春顺表示,按修订方向,生产者责任组织(PRO)将作为直接接收企业履责的枢纽,并须证明实际能力,供生产商、进口商选择合适伙伴。政策思路正从“交钱了事”转向“负责到底”,企业须掌握包装流向、建立源头回收网络,并以可审计的数据链证明实际结果。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驻越气候变化、环境与能源负责人武泰长认为,EPR有望促进循环经济、减轻废弃物管理系统压力,并动员私营部门资源参与环保。但他也指出,政策设计与国内回收市场实际运营能力之间仍有差距,监管能力、数据系统和企业准备程度并不均衡。
越南农业与环境部数据显示,全国每年产生约2530万吨生活垃圾,其中约60%通过填埋处理。分类、收集和回收基础设施尚不同步,使包装重新进入生产环节面临从产品设计到回收市场组织的系统性调整。
企业层面已有先行做法。联合利华越南对外传播与可持续发展副总经理黎氏红妮表示,企业在EPR新规出台前已开展包装收集和回收,目前产品目录中可回收包装比例超过70%,硬质塑料包装达100%。她同时指出,可回收设计只是起点,包装仍须经消费者正确分类、按材料分流收集并送至合适回收设施,否则难以成为合格再生原料。2020年以来,该企业与收集、回收伙伴合作处理约6万吨塑料废弃物,目前平均约50%塑料包装使用再生塑料,Sunlight等部分品牌使用100%再生塑料。
越南环境局表示,EPR实施两年多来企业认知有所提升,回收市场逐步发展,生产商、收集单位和回收商之间形成多种合作模式。该局正与越南环境保护基金核查生产商、进口商的登记、申报和缴费数据,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按产品和包装类别提供废弃物处理及回收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