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已将《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交国会,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上首次接受审议并征求意见,会期为2026年10月17日至11月20日。草案的核心变化是把食品安全管理从逐个环节的单独检查,转为基于风险的食品全价值链管理,并提前预防各环节隐患。
按照草案方向,食品安全控制贯穿整个供应链,从种植、养殖、采收等初级生产,到加工、生产、经营,直至产品到达消费者手中。兽药残留、农药残留以及各类污染因素,都在供应链的每一个节点上被纳入考量。这一做法意在改变过去分散控制、被动应对的方式,转而结合风险分析实现早期预防。
风险评估依据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ODEX)的指南开展,风险分析包含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沟通三项内容。其中,风险评估以科学证据和食品安全数据为基础,识别各环节的危害和不安全因素,并与风险管理、风险沟通保持独立。评估结果将作为管理部门审视和调整管理措施的依据,包括制定食品安全技术规定、对进口食品实施国家检查、食品溯源,以及对食品和生产经营场所开展后检查。
草案规定,卫生部长按国际组织指南发布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规定,并主持、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为落实这项工作,建设可互联互通的国家食品安全数据库被视为必要要求,数据预计涵盖产品生命周期、食品生产经营场所、服务国家管理的检测机构、监督检查结果以及食物中毒信息等内容。数据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卫生部负责组织建设、管理和开发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并与各级人民委员会及国家集中数据库对接共享。
为准备实施风险分析,卫生部已成立隶属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检验院的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按国际指南开展部分风险评估活动。卫生部还与加拿大、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举行多场会议和研讨会,交流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和风险沟通经验,并参考与越南生活习惯和食品使用方式相近国家的做法。2026年10月14日,食品安全局与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检验院(NIFC)签署关于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的谅解备忘录;NIFC还与中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CFSA)以及韩国首尔国立科学技术大学(SeoulTech)签署了合作谅解备忘录。
与对外合作同步,卫生部正推进制定规定卫生领域食品安全报告制度和报告表格的通知,为风险分析工作准备数据基础。草案支持者期望,把风险分析投入实际运用后,管理部门能够主动评估和预测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危害;一旦发现高风险环节,职能部门可开展溯源并按管理要求召回产品,从而更有效使用资源,从源头阻止不安全食品,并在最初阶段主动预防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