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朔山县内排乡莫挺之高中一名12年级男生,因在课堂上殴打班主任,已被起诉并暂时羁押。据《民智报》评论文章所述,事件发生在10月19日,男生在讲台上对班主任实施殴打。目前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该男生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这篇文章将此事与另外两起校园暴力事件并列:2023年底,宣光省一群七年级学生锁上教室门,把女教师逼到墙角,辱骂并向她扔拖鞋;2025年9月,河内市定功坊大金初中一名七年级学生,在班主任没收尖锐玩具时拽住老师头发、按住其头部。文章认为,这些事件表明校园暴力不仅存在于学生之间,也可能指向正在履行教育职责的教师。

文章作者、第十六届国会代表杜志义在评论中讨论了教育部第19/2025/TT-BGDĐT号通知。该通知自2025年10月31日起生效,取代1988年第08/TT号通知,不再保留停学处分;对非小学阶段学生,纪律措施只有提醒、批评和要求写检讨书三种,违规程度按对本人、班级或学校范围的影响来考量。通知同时规定劝导、跟踪、学校咨询、技能教育、与家庭配合等支持措施。

杜志义认为,当最高纪律措施仅为写检讨书、支持措施又不与更高层级的后果挂钩时,学校缺乏与严重行为相称的处理工具,尤其难以应对侵犯教师人身安全的行为,也缺乏在事件发生后立即保障课堂安全的机制。他提出,对初次、轻微且态度诚恳的违规可以提醒和鼓励为主,但对故意殴打教师、威胁他人安全或多次施暴的行为,处理应更严肃、与违规程度相称。

文章还援引2025年《教师法》第37条。该法自1月1日起生效,规定侵犯教师声誉、尊严、人格的组织或个人,可依性质与程度受到纪律处理、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须赔偿;行为发生在教育机构范围内或教师从事职业活动期间,须严肃处理。文章据此提出,保护教师不能只停留在呼吁尊重,学校与责任机构需要具体措施。

文章呼吁教育部研究完善规定,建立针对严重暴力行为和再犯的明确干预流程,并研究在保障校园安全的同时维持学生受教育机会的管理或学习安排。文章强调,关注违规学生不等于轻视受害教师的创伤及事件对同学和校园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