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內市朔山縣內排鄉莫挺之高中一名12年級男生,因在課堂上毆打班主任,已被起訴並暫時羈押。據《民智報》評論文章所述,事件發生在10月19日,男生在講臺上對班主任實施毆打。目前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該男生面臨刑事責任追究。
這篇文章將此事與另外兩起校園暴力事件並列:2023年底,宣光省一群七年級學生鎖上教室門,把女教師逼到牆角,辱罵並向她扔拖鞋;2025年9月,河內市定功坊大金初中一名七年級學生,在班主任沒收尖銳玩具時拽住老師頭髮、按住其頭部。文章認為,這些事件表明校園暴力不僅存在於學生之間,也可能指向正在履行教育職責的教師。
文章作者、第十六屆國會代表杜志義在評論中討論了教育部第19/2025/TT-BGDĐT號通知。該通知自2025年10月31日起生效,取代1988年第08/TT號通知,不再保留停學處分;對非小學階段學生,紀律措施只有提醒、批評和要求寫檢討書三種,違規程度按對本人、班級或學校範圍的影響來考量。通知同時規定勸導、跟蹤、學校諮詢、技能教育、與家庭配合等支持措施。
杜志義認為,當最高紀律措施僅為寫檢討書、支持措施又不與更高層級的後果掛鉤時,學校缺乏與嚴重行為相稱的處理工具,尤其難以應對侵犯教師人身安全的行為,也缺乏在事件發生後立即保障課堂安全的機制。他提出,對初次、輕微且態度誠懇的違規可以提醒和鼓勵為主,但對故意毆打教師、威脅他人安全或多次施暴的行為,處理應更嚴肅、與違規程度相稱。
文章還援引2025年《教師法》第37條。該法自1月1日起生效,規定侵犯教師聲譽、尊嚴、人格的組織或個人,可依性質與程度受到紀律處理、行政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害的須賠償;行為發生在教育機構範圍內或教師從事職業活動期間,須嚴肅處理。文章據此提出,保護教師不能只停留在呼籲尊重,學校與責任機構需要具體措施。
文章呼籲教育部研究完善規定,建立針對嚴重暴力行為和再犯的明確干預流程,並研究在保障校園安全的同時維持學生受教育機會的管理或學習安排。文章強調,關注違規學生不等於輕視受害教師的創傷及事件對同學和校園環境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