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正在审议一项由公安部主持起草的修法草案,同时修订《武器、爆炸物及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和《消防与救援法》。草案拟取消消防验收环节的检查程序,改为事后检查,并简化武器、辅助工具和工业爆炸物领域的多项行政审批。草案预计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

根据草案内容,对《武器、爆炸物及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的修订补充涉及14条。其中,收缴军用武器、爆炸物、辅助工具及相关许可证的权限,将在公安部管理范围内下放给由公安部长规定的有权机关,具体规定写入公安部长的通知,并全面交由治安行政管理警察局执行。草案还取消辅助工具经营许可证的核发、重发和收回程序,删除企业须持辅助工具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的条件。

在爆炸物管理方面,草案对工业爆炸物进出口许可证的申请材料作出更具体明确的规定,并缩短爆炸物前体经营许可证及进出口许可证的核发、重发和调整时间。草案同时简化配备军用武器、体育武器和辅助工具的申请材料。起草机构表示,这些调整旨在减少民众和企业的合规成本,同时保留国家对武器、爆炸物和辅助工具的管理。

对《消防与救援法》的修订补充涉及12条。草案取消消防验收检查程序,改为事后检查,并结合检查投资方、工程业主和交通工具所有者执行消防验收规定的情况。草案还取消消防、救援设备及防火阻燃材料、构件上市前的许可程序,改按产品质量法规进行管理,并对若干技术条款作出修改以与相关法律衔接。

起草机构称,修法基于推动分级授权、削减和简化行政手续与经营条件、降低合规成本等要求,目的是为民众和企业创造更便利的环境,同时确保国家对消防、救援及武器爆炸物领域的管理。目前草案仍处于国会讨论阶段,报道未提及表决结果,也未提及反对意见或具体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