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26日上午分组讨论《武器、爆炸物及辅助工具管理法》与《消防与救援法》修订草案。公安部长梁三光在发言中表示,此次修法主要集中于削减和简化行政审批及投资经营条件,最高目标是便利民众和企业。他称,取消消防验收程序后,工程业主须对消防安全承担全面责任,消防警察不能替业主承担民宅内部安全责任。

梁三光解释,消防设计审定与验收的本质是监督法规执行,但工程在建设前已须完成设计审定,竣工后又须经职能部门验收,形成重复程序。他称自2026年7月1日起政府已颁布法令废除验收程序,公安部经研究认为取消是必要的。草案新增规定,将定期检查与对业主此前执行设计审定、验收情况的检查相结合,梁三光称事后监管不会放松。

草案同时拟取消消防、救援设备及防火材料上市前的许可程序。梁三光表示,取消许可不会降低国家管理效率,因为草案规定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须对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适用承担全面责任,管理部门则依据《标准与技术规范法》实施检查。草案还要求消防与救援设备上市前强制申报信息,管理部门基于申报数据系统进行监控和检查。

根据草案,投资方、工程业主、交通工具所有者只能在按已审定设计完成消防验收后,将工程或工具投入开发使用,并须对技术标准、设计审定、施工、施工监理及验收承担全面责任。梁三光称,旧规定下完成审定验收的机构须对工程消防负责,修法旨在将意识和责任绑定到民众和投资方身上。目前该草案仍在国会讨论阶段,尚未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