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26日上午分组讨论《武器、爆炸物及辅助工具管理使用法》和《消防、救援法》等法律修订草案。围绕草案拟取消消防验收检查程序,多名国会代表提出保留高风险工程检查环节的意见,讨论焦点集中在简化手续与维持安全监管之间如何取舍。

国会科技与环境委员会专职委员阮玉山建议按风险等级分类管理。他认为,高层建筑、公寓、市场、购物中心、医院、学校和人员密集场所等火灾爆炸风险高的工程,不应完全取消检查,而应把消防内容并入建设法规定的验收程序,通过电子联通系统实行“一个窗口、一个结果”,并规定出结果时限。对其余工程,他同意取消独立手续,但要求投资方在使用前把验收材料更新到消防数据库。

阮玉山还提出,法律应规定工程投运后的后检查时限,不能写成“必要时”才检查;同时应规定监理、验收咨询机构的能力标准和个人责任,明确“谁签字确认验收,谁承担责任”,并把确认验收结果不实、未验收或未按规定报送材料即投入使用等行为列入禁止条款。对卡拉OK厅、多层出租房、迷你公寓等曾发生火灾的场所,他建议恢复营业前须经整改确认检查,并设定答复期限,逾期未答复视为同意。

国会文化与社会委员会专职委员武文进就取消验收检查、转向后检查机制发言。他表示,取消事前检查是为了减少手续,而不是减少安全保障责任,不能用同一种方式管理所有工程。他建议直接把“火灾爆炸风险高的工程投入使用前须通知验收完成”的原则写入法律,作为管理部门掌握信息、划分风险并及时组织后检查的依据。

武文进还提到,有反映称满足新消防要求的费用高达厂房建设成本的1.25倍,资源有限的小企业可能被迫缩减生产甚至停产。草案规定部分不达标的老旧场所继续按已颁布的省级人民议会决议执行,他建议明确合并后统一适用的机制,评估整改路线图的可行性,并对无法满足某项具体技术要求的工程考虑采用适当替代方案,而不是只允许一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