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公安局调查警察机关已对美幸集团董事长范美幸涉嫌集资诈骗案完成补充侦查,并将补充侦查结论移送河内市人民检察院,建议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对范美幸提起公诉。补充侦查重点核清了其使用投资者资金购买房地产和资产的情况。
调查机关认定,2021年7月至2022年4月,范美幸使用投资者投入美幸集团的1250亿越南盾,用于购买和订金多处房地产及资产。例如2021年7月购入河内市范文同路E9地块B7号住宅用地,2023年3月以130亿越南盾转售给他人;2021年12月以200亿越南盾转让价订金50%购入昆嵩省一块1.2万平方米土地,随后转让给他人。
范美幸在调查机关承认使用投资者资金购买上述资产,称目的是等待房地产升值后出售获利,以支付投资者利息和公司运营费用。调查机关认定,其出售资产所得全部用于支付投资者和公司运营,目前名下已无相关房地产或资产,因此不足以构成洗钱罪。
调查机关还查明,未结清合同的投资者为21人、涉及64份合同,这些人员已在2025年2月28日的原侦查结论中记录。此前起诉材料认定,2020年8月至2023年3月,范美幸以种植玉玲参项目为名与1213名投资者签订3623份合同,吸收资金12790亿越南盾;截至案发仍有1093名投资者的2346份合同未结清,涉及金额8500亿越南盾。
河内市人民法院2026年8月曾开庭一审,随后将案卷退回补充侦查,要求查清包括使用犯罪所得投资房地产在内的若干问题。范美幸被指将少量资金用于与持证种植药材单位签约以获取投资者信任,其余用于支付佣金和个人用途,目前已丧失支付能力。案件现已回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