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已颁布第389/2026/NĐ-CP号法令,对彩票经营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设定处罚,法令自2026年11月30日起生效。罚款区间主要针对组织,个人实施同一行为的罚款为组织标准的一半。法令将奖金结构、开奖流程、结果公布、促销、代销佣金和风险准备金等环节纳入处罚范围,多项违规同时附带追缴违法所得、暂停经营等处理措施。
在奖金与开奖环节,组织若设定超过上限的奖金返还比例或奖项结构不合规,将被罚款1000万至2000万越南盾,并须上缴违法所得。未制定或未公开参与规则、开奖日程或地点违规,罚款2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开奖人员安排、开奖时间或流程不达标,罚款4000万至6000万越南盾。篡改中奖结果但未达追究刑事责任程度的,罚款6000万至1亿越南盾,并须取消或更正错误结果、上缴违法所得。
在结果信息使用方面,利用彩票结果组织非法博彩活动罚款6000万至1亿越南盾;提供开奖前预测结果的信息罚款8000万至1亿越南盾。公布的中奖信息与彩票监督委员会确认记录不符的,罚款1.8亿至2亿越南盾,并暂停经营1至3个月,同时须更正信息、上缴违法所得。促销活动不合规罚款2000万至4000万越南盾;借抽奖促销形式从事非法彩票经营牟利的,罚款4000万至8000万越南盾,暂停经营1至2个月,并没收相关物品和工具。
经营与资金管理方面,代销佣金超过允许比例罚款6000万至1亿越南盾;风险准备金及其他基金的提取或使用不合规,罚款1亿至1.4亿越南盾,并上缴违法所得。电子彩票企业未颁布服务器数据管理规定或未按期存储数据,罚款4000万至8000万越南盾;服务器、售票机或软件不达标的,罚款8000万至1.6亿越南盾,暂停经营1至3个月。
对个人购彩者,不具备资格者——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属于允许参与对象者以及未满18岁者——将被警告或罚款1000万至1500万越南盾。使用公款或国家资产购买彩票的个人,罚款4000万至6000万越南盾。此外,故意拖延支付奖金、中奖彩票销毁后保存时间不足或违反客户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罚款1000万至6000万越南盾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