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省一名无固定职业男子被指谎称认识法院秘书、能影响审判结果,以帮忙减刑为名收取一名被告人家属600兆越南盾,调查机关已建议以诈骗侵占财产罪对其起诉。
调查材料显示,阮文福(Nguyễn Văn Phúc)为自由劳动者,没有稳定工作。2026年1月,他经人介绍与一名刑事案件被告人T.T.N的家属接触,自称与多名高级领导有关系、认识法院一名秘书,能够影响审判结果。
2026年1月17日,阮文福在拜寨坊一家咖啡馆与家属见面,声称可帮T.T.N获得3年有期徒刑,并提出总费用600兆越南盾,要求先付150兆越南盾。家属当天即向其转账150兆越南盾,1月20日又支付450兆越南盾。阮文福收取全部款项后用于个人开支,未履行所承诺的事项。
2026年2月9日,一审法院判处T.T.N有期徒刑7年6个月;5月8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阮文福此后仍继续承诺帮忙减刑,并于5月13日写下字据,确认已收取600兆越南盾用于“打理T.T.N的官司关系”,随后以多种理由拖延并逃避责任。
调查结束后,刑事警察调查机关已作出侦查结论,将案卷移送广宁省人民检察院,建议依《刑法》第174条第4款以“诈骗侵占财产”罪起诉阮文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