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人民法院11月3日继续开庭审理天明智集团股份公司董事长周氏成(66岁)及其同案被告共23人。庭审结束讯问阶段后,法院转入辩论,河内市人民检察院代表当庭提出对各被告的量刑建议。
检方建议以“侵占财产罪”判处周氏成14至15年有期徒刑,以“非法买卖发票、凭证缴纳国家预算罪”判处2至3年有期徒刑,合并建议刑期为16至18年。其余被告多为天明智公司下属员工,或向周氏成购买非法发票的石油企业负责人,建议刑期最低为罚金,最高为11年有期徒刑。
周氏成被指控侵占汽油价格平抑基金近790亿越南盾,并通过非法买卖发票获利逾200亿越南盾。她在庭上称,2020年新冠疫情暴发后油品经营困难,公司采用不开发票的销售方式以提高销量、消化库存,所得用于维持企业经营,并未意图侵占平抑基金。审判长驳回这一说法,指出销售油品却不开发票、不按规定提取缴纳基金,即属侵占平抑基金;企业无论因何困难,售油时仍须履行缴纳义务,否则即属违法并须追究刑事责任。周氏成随后表示已认识到错误,并称至今已缴纳近1000亿越南盾用于弥补后果。
同案被告、榕桔石油公司(PVOil Vũng Áng)前会计何玉荣被检方建议以侵占财产罪判处终身监禁。他被控通过向外部企业“暗中出售”逾500万升油品而不开发票、不录入系统,侵占该公司逾940亿越南盾。何玉荣在审理中承认利用公司管理漏洞作案,称侵占款项几乎全部用于网络赌博并输光,未用于其他用途,也未分给他人;他变卖祖辈留下的土地及本人住房,筹得35亿越南盾用于弥补后果。
据指控,何玉荣侵占的油品全部卖给越中公司经理高宝玉,每升给予500至1000越南盾折扣,高宝玉共获利逾46亿越南盾。检方建议以侵占财产罪判处高宝玉7至8年有期徒刑,认定其为何玉荣提供帮助的共犯;另以逃税罪建议判处30至36个月有期徒刑,合并建议刑期为9年6个月至1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