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江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机关11月3日通报,已对居住在该省河仙(Hòn Đất)乡的黎清风(Lê Thanh Phong,1978年生)送达起诉决定,并对其采取“禁止离开居住地”和“暂缓出境”两项强制措施,以调查其“违反资源开采规定”的行为。
案件源于今年1月24日的一次检查。当日,河仙乡公安与安江省公安厅交通警察处联合在河仙乡和进邑第10组的红土渠(kênh Đất Đỏ)区域检查,发现数人正在从渠底挖泥装上铁船外运销售,未能出示有权机关核发的矿产开采许可证。
检查中,警方暂扣一艘载有一台挖掘机的铁制渡船、一艘铁驳船以及约40立方米泥土,用于核实和调查。鉴定结果显示,所扣泥土样本为用于制砖瓦的黏土,属普通建筑材料类矿产(第三类矿产)。
调查认定,黎清风是组织非法开采矿产以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谋和为首者。警方还指出,他此前已因同一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在尚未满被视为未受行政处罚期限的情况下继续违法。
安江省公安厅刑事警察机关表示,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将依法严肃处理涉案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