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明市人民法院即将对公明绿化公司及47名被告进行一审。胡志明市公安专题报道称,此案涉及在38个省市(旧)施工的1214个项目,被告被指通过抬高原材料价格等方式给国家造成超过7906亿越南盾损失,其中公司董事长阮公明被指个人获利超过2648亿越南盾。
起诉材料显示,阮公明直接与省市领导建立关系,再通过层级介绍接触县级领导和项目业主。在已建立关系的地区,公明绿化系统公司协助业主立项、申请资金,并干预招标文件,设置有利于系统内公司的人员和财务能力标准,以排除其他投标人。对于总投资低于10亿越南盾的标段,系统内公司通过指定招标方式获得项目。
检方称,系统内公司还使用多家公司同时投标,以“陪标”方式确保其中一家中标,或让系统内咨询公司同时担任业主顾问和投标人。从2019年至2023年6月,公明绿化系统参与并中标1153个项目,合同总额超过3万5310亿越南盾,造成损失超过7630亿越南盾。
阮公明于2023年6月潜逃后,相关被告仍继续实施74个项目,合同总额超过4500亿越南盾,造成损失超过290亿越南盾。另有13个项目由阮友亮等人以公明绿化系统名义实施,合同总额超过270亿越南盾,造成损失近20亿越南盾,但资金未按比例转给阮公明,这些被告被认定对上述项目独立承担责任。
此外,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5名人员脱离公明绿化系统独立运营,参与并中标27个项目,合同总额超过479亿越南盾,造成损失超过100亿越南盾。目前,该案一审开庭日期尚未见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