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省下龙市人民法院11月4日开庭审理一起以网络直播“切石寻宝”为幌子的诈骗案,36名被告被控犯有诈骗侵占财产罪。据广宁省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该案由一名中国籍人员组织,自2024年8月起在芒街市边境地区招募越南人,使用通行证出境至中国广西东兴市,在多个租用地点设立Facebook直播室,安排食宿并分工实施诈骗。
起诉书称,直播通过“翡翠天宝”“石来运转”“原石”“幸运石”等系列粉丝专页进行,内容主要是介绍购买石头或出资购买“石料份额”,随后切石寻找玉石,并宣称可获高达数亿越南盾的回报。直播中,镜头只拍摄主持人的手臂和石头,团伙使用虚假Facebook账号不断评论,确认已付款、已中奖或已收到钱款,营造热闹气氛吸引观众参与。
根据起诉书描述的作案手法,参与者需转账定金购买一块或多块石头,或购买一块石头的部分份额,金额从数万至数千万越南盾不等。对于小额款项,团伙会退还定金以建立信任,或承诺在参与者继续参与后续环节后付款。当参与者转账大额款项时,团伙便通知石头中没有玉石,从而侵占钱款,或制造“切中珍贵玉石”的情形,继续要求转账。
为让参与者相信奖金已支付,团伙使用伪造转账交易的应用程序,将图片上传至直播。随后客服人员联系被通知中奖者,要求缴纳奖金价值1%至10%的“税”“奖金费”“换汇费”。当受害者转账后,团伙继续以语法错误、转账内容缺失、需核实大额款项或制作来源证明等理由要求追加付款。直到参与者不再转账或发现被骗,团伙便切断联系。
起诉书指出,被告明知石头中没有玉石、参与者无法如广告所称中奖,仍参与以获取工资和利润。对武文海(Vũ Văn Hải)提交的三块石头的鉴定结论确定,一块为表面染蓝后涂黑漆的白色大理石,另两块为白色大理石,一端拼接经颜色处理的石英岩,染蓝并涂黑漆。
据起诉书,陈氏枝(Trần Thị Chi,1989年生,住芒街2坊)、武文海(Vũ Văn Hải,1995年生,住芒街3坊)和杨文景(Dương Văn Cảnh,1982年生,住芒街1坊,均属广宁省)最初受雇参与。至2024年11月中旬左右,三人受中国籍人员Yu Dong和Xiao Hoáng邀约出资共同实施诈骗。参与期间,陈氏枝被控与同案犯侵占逾2064亿越南盾,获利1.67亿越南盾;武文海与同案犯侵占逾1719亿越南盾,获利1.1亿越南盾;杨文景与同案犯侵占逾732亿越南盾,获利6300万越南盾。
其他被告按分工参与,在各桌和直播室之间轮换,多数约定固定月薪4000至7000元人民币,另按侵占金额获1%至3%的提成,视工作时间而定。检方指控该团伙通过25个银行账户接收的114253笔转账,共侵占约3.2万名受害者逾2639亿越南盾。收款后,团伙继续通过多个账户转移资金。
对于中国籍头目、管理人员、直接参与者和相关个人,调查机关尚未查明或尚无足够依据证明犯罪行为,已拆分案件继续调查处理。法院开庭后尚未公布判决结果。





